名雕股份(002830):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名雕股份 股票代码:002830 信息披露义务人:姜鑫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 股份变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5年10月27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名雕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名雕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录 第一节释义....................................................................................................................... 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6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7 第五节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10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11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2 第八节备查文件.............................................................................................................13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5 第一节释义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姜鑫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增持公司股份,后续因自身资金需求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份发生变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公司于2025年9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5年10月10日至2026年1月9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941,700股(不超过公司扣除回购专户股份后总股本的3%)。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除上述减持计划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有任何明确的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协议或安排,但不排除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性。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以及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增持公司股份,后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使得信息披露义务人合并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减少至4.9999%,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姜鑫女士持有公司股6,996,1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469%,占剔除当时披露的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公司总股本的5.3227%。 自2024年11月6日至2024年12月23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增持公司 股份1,148,000股,增持后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为8,144,1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6.1078%。自2025年10月15日至2025年10月22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477,2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1079%。 本次权益变动后,姜鑫女士持有公司股份6,666,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占剔除最新披露的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公司总股本的5.0741%。 具体权益比例变化过程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目前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的状态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第五节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6个月内,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重大事项和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本单位)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姜鑫 签字: 日期: 第八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报告书原件; 3、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1、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2、联系人:侯薰棋 3、联系电话:0755-23348796 (此页无正文,系《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姜鑫 签字: 日期: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姜鑫 签字: 日期: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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