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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硕电源(002660):反舞弊与处理举报管理办法

时间:2025年10月28日 15:55:48 中财网
原标题:茂硕电源:反舞弊与处理举报管理办法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反舞弊与处理举报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健全公司法人治理与内部控制体系,防治舞弊行为,保障公司员工及第三方行使监督权利,促进公司依规管理,依法经营,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反舞弊与处理举报工作旨在规范公司董事、高管及所有员工职业行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及公司规章制度,树立廉洁从业、勤勉尽职的工作氛围,防止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发生。

第三条公司反舞弊与处理举报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一)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公司规章制度处理问题;(二)坚持以事实为依据,重调查、讲证据。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
(三)维护举报人、被举报人、证人等相关当事人民主权利,保护举报人、证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公司”即为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所称“公司总部”即为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公司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为反舞弊及处理举报工作的领导机构,对公司反舞弊及处理举报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六条公司总部及全资、控股子公司管理层负责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内部控制体系,以防范、降低舞弊行为发生,并对舞弊行为采取适当有效的补救措施,接受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内审部门监督。

第七条公司总部及全资、控股子公司负责人对本单位舞弊行为的发生承担管理责任,是反舞弊行为的第一责任人。

第八条公司内审部门是公司反舞弊及处理举报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处理举报线索,实施反舞弊工作:
(一)登记、受理相关举报线索;
(二)组织舞弊事件调查;
(三)对舞弊事件提出处理意见和责任追究意见;
(四)其他与反舞弊相关的工作。

第九条公司总部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全体工作人员应积极配合公司内审部门反舞弊事件调查取证工作。

第三章舞弊行为
第十条本制度所称舞弊是指公司董事、高管、员工及其利益相关人(包括但不限于近亲属)或第三方利用职权或职务便利,采用隐瞒、欺骗等违法违规手段,为公司谋取不正当利益、损害公司利益或谋取个人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舞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一)收受贿赂或回扣,包括但不限于微信红包、现金、购物卡、礼品券等;(二)违规违法使用、侵占、贪污、挪用、盗窃公司资产;
(三)在采购、销售、工程建设等环节利用职务之便非正常获利;
(四)截留各类收入,如租金、废品及边角料等,私设“小金库”;(五)与供应商串通,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以明显高于市场价格采购、超额超量采购造成库存积压、以优于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结算、提前结算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
(六)与客户串通,怠于款项催收、全部或部分放弃债权,造成公司坏账损失;(七)利用职务之便将优良资产违规以不良资产报废或处置;
(八)为谋取不正当利益,通过伪造变造会计凭证、虚构关联方交易等手段,编制或授意编制虚假财务报表或其他财务数据;
(九)为谋取不正当利益,通过虚构交易向隐藏关联方大额转移资金、财产,或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销售或租赁财产;以对隐藏关联方投资名义对外转移资产;(十)利用职务之便,向合作伙伴、竞争对手等泄露商业机密以谋求不正当利益;(十一)私制公司印鉴,以公司名义对外签署担保、购销等合同;
(十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按规定向公司申报持有公司股票的情况,并利用内幕消息在证券市场获取不正当利益;
(十三)违反国资监管和企业管理规定,将所管理或任职企业资产委托、租赁、承包给近亲属、特定关系人;
(十四)员工及其近亲属参与企业改革改制、定向增发、投资兼并等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非正常获利;
(十五)为近亲属、特定关系人谋取可能属于本公司的商业机会;
(十六)其他为公司谋取不正当利益、损害公司利益、谋取个人不正当利益的情形。

第十一条本制度所称舞弊线索包括内审部门从常规审计、专项审计等审计、检查事项中获知的,以及从单位内外部机构和人员处收到举报信息获知的线索。

第四章举报线索接收
第十二条内审部门应当接收举报人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的举报:
(一)向内审部门邮寄信件反映的;
(二)拨打内审部门专线电话的;
(三)向内审部门负责人、工作人员当面或打电话反映的;
(四)向公司微信公众号发送电子材料反映的;
(五)向公司举报专用邮箱发邮件反映的;
(六)向公司举报投诉箱投递线索反映的;
(七)通过其他渠道反映的。

第十三条公司举报专用渠道具体情况如下:
(一)内审部门专线电话:0755-27657715
(二)举报专用邮箱地址:jubao@mosopower.com
(三)微信公众号:茂硕电源
(四)举报投诉箱地址:茂硕科技园办公楼1、2楼楼梯间中层
(五)举报信件邮寄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白路1061号茂硕科技园5楼内审部门
第十四条公司接受来自公司内外部单位、个人的实名、匿名举报。公司提倡、鼓励实名举报,对实名举报线索优先办理、优先处置。对虽有署名但不是举报人真实姓名(单位名称)的举报,按照匿名举报处理。

第五章举报线索处理
第十五条内审部门接到举报线索,应先向分管领导、董事长汇报并获准予调查后,填写《舞弊调查启动申请表》提出调查方案,经分管领导审批后报董事长批准。

内审部门可视情况报董事长批准聘请外部机构协助调查。

第十六条内审部门应填制举报线索台账,对收到举报线索的时间、是否为实名举报、举报人、被举报人、举报内容进行逐一登记。

第十七条调查方案应包含拟采用的核查手段。核查手段可采用专项审计、谈话、询问等方式。

第十八条拟采用谈话方式与被举报人谈话的,应先填制谈话提纲报内审部门分管领导批准。谈话应当由两人以上进行,并现场制作谈话笔录由被谈话人阅看后签字。

第十九条拟采用询问方式与举报人等其他信息知情人员了解情况的,应先填制询问提纲报内审部门分管领导批准。询问应当由两人以上进行,并现场制作询问笔录由被询问人阅看后签字。

第二十条内审部门应于调查工作完成后及时出具调查报告,报告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建议科学、意见恰当,并经内审部门分管领导审批后,将调查报告及处理决定上报董事长批准,涉及重大违法违规事项的,同时向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报告。

第二十一条对于实名举报,无论是否会立项调查,内审部门都应向举报人反馈是否立项的决定或调查结果。

第六章对举报人的保护和奖励
第二十二条举报人在协助调查工作中受到保护。公司禁止任何非法歧视或报复行为,或对于参与调查的员工采取敌对措施。对违规泄露举报人信息或对举报人采取打击报复的人员,经董事会或董事长审批,可分别给予相关责任人通报批评、责令改正、警告、降职、免职、开除等处分,并可处以5,000-20,000元的罚款,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三条对举报舞弊案件的有功人员,视舞弊性质的严重程度,可酌情给予举报人1,000元及以上的奖励,上不封顶。

第二十四条对举报人进行奖励的,除征得举报人的同意外,不得公开举报人的姓名和单位。

第七章工作纪律
第二十五条审计委员会、内审部门应当严格落实反舞弊及处理举报工作保密要求:
(一)对举报人的姓名(单位名称)、工作单位、住址等有关情况以及举报内容必须严格保密;
(二)严禁将举报材料、举报人信息转给或者告知被举报的组织、人员;(三)严禁将核查文件、反舞弊报告等材料私自借阅他人;
(四)受理举报或者开展核查工作,应当在不暴露举报人身份的情况下进行;(五)宣传报道举报有功人员,涉及公开其姓名、单位等个人信息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第二十六条处理举报的工作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当主动提出回避,当事人有权要求其回避,回避决定由内审部门做出;回避人员涉及内审部门负责人的,回避决定由内审部门分管领导做出:
(一)本人是被举报人或者其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近亲属与被举报问题有利害关系的;
(三)其他可能影响举报问题公正处理的情形。

第二十七条内审部门工作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依规依纪严肃处理,涉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一)私存、扣压、篡改、伪造、撤换、隐匿、遗失或者私自销毁举报材料的;(二)超越权限,擅自处理举报材料的;
(三)泄露举报人信息或者举报内容等,或者将举报材料转给被举报的组织、人员的;
(四)隐瞒、谎报、未按规定期限上报重大举报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五)其他违规违纪违法的情形。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依本办法进行线索核查无误的,对有舞弊行为人员的处理依照公司相关制度规定处理。

第二十九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与修订。

第三十一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此前规定与本制度相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

附件:舞弊调查启动申请表
附件
舞弊调查启动申请表
编号:MOSO-FI-YYYYMMDD-XXX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一、线索来源信息   
线索来源类型:□举报□审计发现□其他内部检查□外部反馈□其他(请备注 ) 线索提供方:□匿名 □员工(姓名: 单位: ) □外部单位(名称: )   
线索描述: (简述舞弊嫌疑事实、涉及人员、时间范围等核心信息)   
二、拟调查对象信息   
姓名单位职务可能涉嫌舞弊类型
    
    
三、调查方案概要   
拟调查范围及方式: (涉及业务领域、时间跨度及拟采用的调查方式等)   
预计调查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个工作日)   
拟组建调查小组成员:   
组长/成员姓名单位部门
    
    
    
四、审批意见   
内审部门分管领导意见: □同意启动调查 □不同意启动调查,原因为: 签字: 日期:   
董事长意见: □同意启动调查 □不同意启动调查,原因为: 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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