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智股份(300553):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时间:2025年10月28日 17:21:27 中财网 |
|
原标题:
集智股份: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553 证券简称:
集智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4
债券代码:123245 债券简称:
集智转债
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经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5年11月14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14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1月14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9:15—2025年11月14日15:00的任意时间。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11月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七贤路1-1号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8、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7日(星期五)
9、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二、会议审议事项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提案类型 | 备注 |
| |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
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1.00 | 《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注册地
址、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
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0 | 《关于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相
关制度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
子议案数(5) |
| 2.01 |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
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2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
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3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4 |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5 | 《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度>的议
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2、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和文件。
3、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1.00、2.01、2.02为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4、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对于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现场登记时间:2025年11月10日(星期一:8:30-11:30、13:00-17:00)2、现场登记地点:证券投资部办公室。
3、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代理他人出席的,应当提交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3)股东为QFII的,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2025年11月10日17:00前送达本公司。
4、通信地址:
邮编:311100
联系人:葛明
联系电话:0571-87203495
联系传真:0571-88302639
联系邮箱:investor@zjjizhi.com
未在登记时间内登记的公司股东可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但对会议审议事项没有表决权。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http://wltp.cninfo.com.cn
统(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用、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葛明
联系电话:0571-87203495
联系传真:0571-88302639
联系邮箱:investor@zjjizhi.com
联系地点: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七贤路1-1号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邮政编码:311100
六、备查文件
《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通知!
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553,投票简称:集智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本次会议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1月1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登陆
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9:15—2025年11月14日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杭州集智机电股份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杭州集智机电股份
| 提案
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表决意见 | | |
| | |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 同意 | 弃权 | 反对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 | | |
| 1.00 | 《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注册地址、经
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 |
| 2.00 | 《关于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
议案》 |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5 | | | |
| 2.01 |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 |
| 2.02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 |
| 2.03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 | | | |
| 2.04 |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 |
| 2.05 | 《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度>的议案》 | √ | | | |
委托人姓名/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注:1、委托人为单位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委托人为自然人时由委托人签字。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股东姓名或名称 | |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
照注册号 | |
| 股东账号 | | 持股数量 | |
| 联系电话 | | 电子邮箱 | |
| 联系地址 | | 邮政编码 | |
| 是否本人参会 | | 备注 | |
注:本表复印有效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