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FI.CN 中财网

民德电子(300656):市值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时间:2025年10月28日 17:31:06 中财网
原标题:民德电子:市值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市值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市值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司的市值管理行为,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市值管理,是指公司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而实施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三条市值管理是公司战略管理的重要内容,公司应将市值管理纳入整体战略规划,确保其与公司长期发展目标相契合,贯穿公司发展的各个阶段。

第四条公司在开展市值管理过程中,应当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采取措施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诚实守信、规范运作、专注主业、稳健经营,以新质生产力的培育和运用,推动经营水平和发展质量提升,并在此基础上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必要时积极采取措施提振投资者信心,推动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第二章市值管理的目的与基本原则
第五条市值管理主要目的是通过充分、合规的信息披露,提升公司运营的透明度,促使公司的市场价值与内在价值趋同;同时,通过资本运作、权益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等手段,使公司价值得以充分实现,建立稳定且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从而达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目标。

第六条公司开展市值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系统性原则:影响公司市值的因素众多,市值管理必须按照系统思维、整体推进的原则,改善影响公司市值增长的各大关键要素。

(二)科学性原则:公司的市值管理有其规律,必须依其规律科学而为,不能违背其内在逻辑恣意而为。公司必须通过制定科学的市值管理制度,以确保市值管理的科学与高效。

(三)合规性原则:公司的市值管理工作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监管要求,确保市值管理行为合法合规。

(四)常态化原则:公司的市值成长是一个持续的和动态的过程,公司应当及时关注资本市场及公司股价动态,常态化地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第三章市值管理组织与职责
第七条市值管理工作由董事会领导负责、经营管理层参与,董事会秘书是市值管理工作的具体负责人。公司证券部是市值管理工作的执行机构,负责公司的市值监测、评估,提供市值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市值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公司负责对相关生产经营、财务、市场等信息的归集工作提供支持。公司的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对市值管理工作提出书面的建议或措施。

第八条董事会是市值管理的领导机构,负责制定公司市值管理的总体战略和目标。董事会应当重视公司质量的提升,根据当前业绩和未来战略规划就公司投资价值制定长期目标,在公司治理、日常经营、并购重组及融资等重大事项决策中充分考虑投资者利益和回报,坚持稳健经营,避免盲目扩张,不断提升公司投资价值。

董事会应当密切关注市场对公司价值的反映,在市场表现明显偏离公司价值时,审慎分析研判可能的原因,积极采取措施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第九条董事会在建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体系时,薪酬水平应当与市场发展、个人能力价值和业绩贡献、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匹配。

第十条董事长应当积极督促执行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董事会决议,推动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相关内部制度不断完善,协调各方采取措施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第十一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积极参与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各项工作,参加业绩说明会、投资者沟通会等各类投资者关系活动,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依法依规制定并实施股份增持计划,提振市场信心。

第十二条董事会秘书应当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和信息披露相关工作,与投资者建立畅通的沟通机制,积极收集、分析市场各方对公司投资价值的判断和对公司经营的预期,持续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和精准度。

董事会秘书应当加强舆情监测分析,密切关注各类媒体报道和市场传闻,发现可能对投资者决策或者公司股票交易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或事项的,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发布澄清公告,同时可以通过各种合法合规的方式予以回应。

第四章市值管理的主要方式及禁止行为
第十三条公司应当结合自身情况,聚焦公司主业,提升公司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综合运用下列方式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一)并购重组
公司应当积极落实发展战略,通过内生与外延式相结合的发展路径,适时开展并购重组业务,强化主业核心竞争力,发挥产业协同效应,拓展业务覆盖范围,从而提升公司质量和价值。同时,在重大事项决策中应当充分考虑投资者利益和回报,坚持稳健经营,避免盲目扩张。

(二)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
适时开展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强化管理层、员工与公司长期利益的一致性,激发管理层、员工提升公司价值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帮助公司提升经营业绩、盈利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共同推进公司发展。

(三)现金分红
根据公司发展阶段,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现状、未来发展规划以及行业发展趋势,制定科学合理的现金分红政策,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积极实施分红,以建立持续、稳定、科学的投资者回报机制。

(四)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应当积极做好与股东的沟通,引导股东长期投资。加强投资者关系日常维护工作,及时、准确、完整、合规地披露与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相关的信息。

根据公司经营业绩情况或发生的重大事项,通过主动开展分析师会议、业绩说明会和路演等投资者关系活动,加强与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的交流互动,向资本市场传递公司投资价值。

(五)信息披露
公司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可能对公司市值或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或事项,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向投资者传递公司真实投资价值,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六)股份回购
根据公司股本结构、资本市场环境变化以及公司市值变化等情况,在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的条件下,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适时开展股份回购,以顺应资本市场环境变化,促进市值稳定发展,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市值稳定。

(七)其他合法合规的方式
除以上方式外,公司还可以在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前提下,以其他合法合规的方式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应当切实提高合规意识,不得在市值管理中从事以下行为:
(一)操控公司信息披露,通过控制信息披露节奏、选择性披露信息、披露虚假信息等方式,误导或者欺骗投资者;
(二)通过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操纵股价或者配合其他主体实施操纵行为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资本市场秩序;
(三)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等作出预测或者承诺;
(四)未通过回购专用账户实施股份回购,未通过相应实名账户实施股份增持,股份增持、回购违反信息披露或股票交易等规则;
(五)直接或间接披露涉密项目信息;
(六)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行为。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冲突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十六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改时亦同。

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