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复星医药(600196):复星医药关于调整2025年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证券代码:600196 股票简称:复星医药 编号:临2025-167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5年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简称同正文) ●本次调整已经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请股东会批准。 ●本次调整系基于业务实际开展需要而作出,所涉交易系本集团与关联/连方以自愿、平等、互利、公允为原则开展,定价依据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本次调整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连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本集团的独立性。 一、本次调整概述 2024年12月11日,经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复星医药”)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与复星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国际”)签订日常关联/连交易框架协议(其中包括《产品和服务互供框架协议》)。在协议有效期内(即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即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单位,下同)与复星国际及/或其联系人1 互相提供产品和服务,其中由复星国际及/或其联系人提供的服务主要包括:(1)会务服务及IT技术支持服务; (2)保险服务及保险经纪服务; (3)培训服务; (4)商旅服务; (5)业务拓展等咨询服务; 1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联交所《上市规则》”)所赋予的涵义,复星国际的联系人 包括其直接或间接持股30%及以上受控实体(但本集团除外)以及其直接或间接持股10%及以上的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上述 30%和10%均不包括通过本集团持股部分)。其中,复星国际直接或间接持股10%及以上(不包括通过本集团持股部分)的本 公司之控股子公司仅构成联交所《上市规则》定义下的关连人士、不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证所《上市规则》”)定义下的关联方。 (6)基金募集及管理等咨询服务; (7)物流及货运代理服务; (8)经纪服务、投资银行服务等证券及金融服务。 由于(其中主要)2025年前三季度本集团接受复星国际及其联系人商旅等服务的实际发生金额较预计额增加较多,同时结合2025年第四季度相关业务的开展需要,经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对本集团2025年部分日常关联/连交易的年度预计上限金额作如下调整、2025年日常关联/连交易预计总额相应调整(以下简称“本次调整”):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次调整未达到本集团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0.5%。 本次调整经独立非执行董事专门会议事前认可后,提请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对本次调整进行表决时,关联/连董事陈玉卿先生、关晓晖女士、王可心先生、陈启宇先生及潘东辉先生回避表决,董事会其余6名董事(包括4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参与表决并一致通过。 本次调整无需提请本公司股东会批准。 二、关联/连方基本情况 复星国际及其控股子公司是一家创新驱动的全球家庭消费产业集团,深耕健康、快乐、富足、智造四大板块,为全球家庭客户提供高品质的产品和服务。复星国际的注册地为中国香港,董事长为郭广昌。复星国际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股票代码:00656),截至2025年9月30日,已发行股份(不包含库存股)为8,166,613,124股。 经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合并口径、按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编制),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复星国际的总资产为人民币79,652,80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为人民币11,810,316万元;2024年,复星国际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9,214,20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人民币-434,886万元。 根据复星国际已公布的2025年中期业绩(合并口径、按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编制,未经审计),截至2025年6月30日,复星国际的总资产为人民币73,568,72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为人民币11,813,787万元;2025年1至6月,复星国际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8,728,30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人民币66,116万元。 由于复星国际系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根据上证所《上市规则》,复星国际构成本公司关联方。 三、本次调整的原因及影响 本次调整系基于业务实际开展需要而作出,所涉交易系本集团与关联/连方以自愿、平等、互利、公允为原则开展,定价依据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本次调整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连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本集团的独立性。 四、备查文件 1、复星医药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复星医药第十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2025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十月二十八日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