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华泰证券(601688):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601688 证券简称:华泰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5-062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0月28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139号南京华泰万丽酒店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H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2025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张伟董事长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3人,出席8人,因公务原因,周易、陈仲扬、柯翔、晋永甫、张金鑫5位董事未出席本次股东会。公司独立董事均出席本次股东会。 2、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兼董事会秘书张辉出席本次股东会,公司其他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股东会。 此外,公司聘请的律师及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相关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会。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股东代表、境内法律顾问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及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共同参与计票和监票。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上述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2025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会审议的议案1、2、3为特别决议事项,均获得了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伟、黄笑梅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H股类别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中国境内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公司本次H股类别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本次H股类别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 上网公告文件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