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源技术(300105):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股票代码:300105 股票简称:龙源技术 编号:临2025-058 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5年10月28日下午14:3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0 月2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0 月28日9:15至当日下午15:00。 2、会议地点: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烟台片区烟台开发 区白云山路2号公司本部会议室。 3、会议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曲增杰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 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37人,代表股份219,033,000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463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215,610,120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799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4人,代表股份3,422,880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6636%。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35人,代表股份3,482,280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5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59,400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5%。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34人,代表股份3,422,880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36%。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参加 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 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修订<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8,88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15%;反对12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8%;弃权2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32,2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5.6925%;反对12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724%;弃权2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52%。 本项议案赞成票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获得通过。 2、审议《关于修订、整合及新设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 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8,79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11%;反对2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72%;弃权2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43,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3.1510%;反对2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167%;弃权2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23%。 本项议案赞成票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获得通过。 2.02 修订《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8,79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11%;反对2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72%;弃权2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43,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3.1510%;反对2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167%;弃权2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23%。 本项议案赞成票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获得通过。 2.03 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8,80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57%;反对20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27%;弃权2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53,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3.4382%;反对20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295%;弃权2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23%。 本项议案赞成票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获得通过。 2.04 修订《独立董事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8,76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75%;反对20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27%;弃权6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13,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2.2924%;反对20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295%;弃权6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781%。 本项议案赞成票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获得通过。 3、审议《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7,494,1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974%;反对1,515,3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18%;弃权2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4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55.8083%;反对1,515,3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5169%;弃权2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48%。 本项议案赞成票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的朱志平律师、庄绵绵律师通过现场及视 频方式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决议》; 2、《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关于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八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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