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上海凤凰(600679):上海凤凰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凤凰自行车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679 900916 股票简称:上海凤凰 凤凰B股 编号:2025-057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凤凰自行车提供担保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凤凰自行车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本次担保总金额为人民币13926.13万元,其中,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亿元;向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山支行提供保证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926.13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47亿元(含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的对外担保均不存在逾期情况。 一、担保概述 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凤凰自行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凤凰自行车)分别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申请人民币1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向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山支行(以下简称农商银行)申请人民币3926.13万元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业务,公司就上述授信及承兑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已与民生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凤凰自行车在民生银行办理约定的各类授信业务所形成的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债权本金额最高额为人民币1亿元。 公司已与农商银行签订《保证合同》,为凤凰自行车与农商银行签订《汇票承兑合同》中3926.13万元的承兑汇票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凤凰自行车向民生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事项为续办;本次凤凰自行车向农商银行申请银行承兑汇票承兑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事项为新办,上述担保均不存在反担保。 二、本次担保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于2025年5月22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上海凤凰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计划的议案》和《上海凤凰关于对外提供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8.5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等事项提供担保,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50亿元。本次申请综合授信和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授权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相关授信和担保事项之日止。在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可以在不同银行间进行调整,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可以循环使用,可以在不同子公司之间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30日、2025年5月23日公司披露的《上海凤凰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上海凤凰关于对外提供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和《上海凤凰关于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本次凤凰自行车向民生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向农商银行申请人民币承兑汇票承兑业务,及公司为凤凰自行车申请前述综合授信及承兑汇票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在上述股东会、董事会授权范围内。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上海凤凰自行车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06年11月16日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67956451278 3、注册资本:人民币6,274.51万元 4、法定代表人:王朝阳 5、住所:上海市金山区朱泾镇中达路388号 6、主营业务:脚踏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童车,健身器材,与上述产品相关的配套产品生产,从事自行车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自有房屋租赁,母婴用品,日用百货,游艺器材及娱乐用品,户外用品,玩具,卫生洁具,家居用品销售。 凤凰自行车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凤凰自行车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凤凰自行车的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民生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担保内容:民生银行(债权人)自授信合同生效之日至2026年10月21日期间,与凤凰自行车(债务人)约定的办理借款、进出口押汇业务、票据承兑、贴现、开立信用证、开立保函(或提货担保书)等业务所对应的授信业务。公司作为保证人,对授信业务本金及对应的利息、费用等全部债权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额度:1亿元。 3、担保方式:最高额连带责任担保。 4、保证期限: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 5、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 (二)公司与农商银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1、担保内容:为确保凤凰自行车(债务人)与农商银行(债权人)签订的《汇票承兑合同》的切实履行,公司作为保证人,愿意为债务人依主合同与债权人所形成的债务提供保证担保。 2、担保金额:3926.13万元。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担保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及其他费用。 五、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凤凰自行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用于其日常经营,公司为其提供信用担保将有利于凤凰自行车高效筹措运营资金、提升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进而促进其持续稳定发展。 凤凰自行车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不存在较大的偿债风险。同时,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及重大决策具有控制权,可及时掌握其经营和资信状况,能够控制担保风险。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未对公司控股子公司范围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47亿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1.98%。 截至目前,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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