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长光电(301421):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时间:2025年10月28日 18:56:00 中财网
原标题:波长光电: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1421 证券简称:波长光电 公告编号:2025-051
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要提示:
1.提案 1.00、提案 2.00中的各项子议案需逐项表决;
2 1.00
.提案 的各项子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即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
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表决同意通过;
3.提案 1.00中的子议案 1.02、1.03以及提案 2.00全部子议案的表决结果1.01 1.01
生效以子议案 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为前提,若子议案 经股东大会表决未通过,则子议案 1.02、1.03以及提案 2.00全部子议案的表决结果不生效。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18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12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南京市江宁区湖熟工业集中区波光路18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编码提案名称提案类型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并调整公司治理 结构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作为投票对象的 子议案数(3)
1.0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调整公司治理结构的议 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1.02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1.0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2.00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治理制度 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作为投票对象的 子议案数(6)
2.01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2.02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2.03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2.04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2.05关于修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2.06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2、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www.cninfo.com.cn
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上的相关公告。

3、提案1.00的各项子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即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同意通过;提案2.00的各项子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4、由于提案1.00中的子议案1.02、1.03修订的制度为子议案1.01修订的2.00 1.01
《公司章程》附件,且提案 全部子议案与议案 修订的《公司章程》部分内容存在交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提案1.00中的子议案1.02、1.03以及提案2.00全部子议案的表决结果生效以子议案1.01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为前提,若子议案1.01经股东大会表决未通过,则子议案1.02、1.03以及提案2.00
全部子议案的表决结果不生效。

5、公司将对上述提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委托人身份证、由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三)、持股凭证、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非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加盖法人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和信函在2025年11月17日17:00前送达公司。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11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南京市江宁区湖熟工业集中区波光路18号
邮政编码:211121
联系人:汪奎
联系电话:025-52657118
传真号码:025-52657058
电子邮箱:wangkui@wave-optics.com
5、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预计半天,与会股东的交通费、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51421;投票简称:波长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5年11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18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自然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股)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是否委托代理人参加会议 □是 □否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 号码 
受托人联系 电话 受托人联系地 址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
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代表本股东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没有作出明确投票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本股东对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 编码提案名称备注同意反对弃权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 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并调整公 司治理结构的议案作为投票对 象的子议案 数(3)   
1.0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调整公司治理结 构的议案   
1.02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0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0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治 理制度的议案作为投票对 象的子议案 数(6)   
2.01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2.02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2.03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2.04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2.05关于修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的议案   
2.06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议 案   
注:
1.授权委托人应对上表中审议议案选择“同意、反对、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划“√”并且只能选择一项,多选或漏选均视为无效。

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的,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3.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4.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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