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云钛业(300891):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证券代码:300891 证券简称:惠云钛业 公告编号:2025-086 债券代码:123168 债券简称:惠云转债 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由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经公司及子公司筛选被评估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品种。 2、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 3、特别风险提示: (1)本次现金管理主要用于购买期限在12个月(含)以内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国家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投资所获收益存在波动,不可预期。 (2)公司及子公司根据经济形势以及内外部环境变化,在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可能会适时适量调整相关现金管理计划,投资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对资金的操作和监管风险。 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由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品种。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有效期自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一)投资目的 在保障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产品品种及期限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由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产品品种。该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三)决议有效期及实施方式 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协议。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审计部进行监督管理。 (四)资金来源 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为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五)关联关系说明 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存在的风险 1、本次现金管理主要用于购买期限在12个月(含)以内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国家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投资所获收益存在波动,不可预期。 2、公司及子公司根据经济形势以及内外部环境变化,在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可能会适时适量调整相关现金管理计划,投资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对资金的操作和监管的风险。 (二)风险应对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在进行现金管理选择相关产品时将严格控制风险,选择规模大、信誉好的金融机构,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 2、公司及子公司在签订相关合同协议时将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以及相关的法律责任,对产品涉及的金额、产品类型、收益、期限等关键要素严格把控。 相关工作人员对合同履行情况将及时跟进,对产品风险因素和收益情况定期跟踪,如发现有资金风险,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安全。 3、做好内部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审计部门将定期对现金管理涉及的资金进行监督和审查,掌握资金的存放和投资情况,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现金管理的收益及损失,并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公司独立董事亦有权随时对现金管理计划涉及的资金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聘请第三方审计机构进行审计。 三、本次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现金管理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运作,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四、审议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5年10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审议:全体委员一致认为,在保障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额度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10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额度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由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品种。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有效期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五、备查文件 1、《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2、《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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