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光环能(600475):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华光环能科创中心
证券代码:600475 证券简称:华光环能 公告编号:2025-063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华光环能科创中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建设标的名称:华光环能科创中心 ? 设立项目公司:华光环能科创中心由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光环能”、“公司”)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科创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光科创”)负责项目投资、建设和运营。 ? 投资金额:建设投资总额预估为69,184万元,其中20%部分拟由华光环能出资至项目公司华光科创作为注册资本,80%部分拟向银行融资筹措。目前华光科创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本次拟增资13,000万元,增资后华光科创注册15,000 资本为 万元,可满足本项目建设融资需求。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投资建设华光环能科创中心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投资建设华光环能科创中心。本次交易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 ? 相关风险提示:本项目筹建和建设期间,受制于多方面的不确定因素,可能存在政府审批进度不及预期、建设工期延误的风险;根据实际建设执行,存在项目投资总金额可能出现偏差的风险。公司将根据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建设概述 (一)本次投资建设概况 1、本次投资建设概况 1 / 7 因政府旧城改建需要,公司原位于“城南路3#”的锅炉装备生产基地厂房等建筑物及土地由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征收。公司在无锡市新吴区梅育路投资新建了装备智能制造生产基地,原城南路3号的锅炉装备生产基地目前已整体搬迁至梅育路新址。根据公司前期与政府协商一致,在城南路3号地块预留土地,由公司建设新集团总部,公司注册地仍保留于城南路3号。目前,公司已完成新集团总部华光环能科创中心总体设计方案,拟投资开工建设,具体情况如下:公司拟投资建设的华光环能科创中心(以下简称“本项目”)是基于绿色、环保、保留历史温度的设计理念,对无锡华光锅炉厂老旧厂房进行系统性更新改造。 本项目将从保留建筑文化、建筑功能的角度出发,融合工业历史旧建筑,依托“留改拆”等多种形式,建设改善区域功能、产业结构和环境品质。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双碳”战略,预计本项目建设可以达到绿建三星标准,已成功纳入江苏省城市更新的第一批省级试点项目名单。 本项目由华光环能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华光科创负责项目投资、建设和运营。 根据项目建设内容和计划,建设投资总额预估为69,184万元,其中20%部分拟由华光环能出资至项目公司华光科创作为注册资本,80%部分拟向银行融资筹措。 目前华光科创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本次拟增资13,000万元,增资后华光科创注册资本为15,000万元,可满足本项目建设融资需求。 本项目用地面积44,734.5㎡,采用新建与改造相结合的模式,总建筑面积69,354.01㎡。地上总建筑面积48,136.35㎡(其中改造建筑面积为16,541.42㎡),地下车库为21,217.66㎡。本项目将通过采用多项节能、低碳、健康等可持续相关技术,开展厂房的拆除、新建、改造以及绿化等建设。 2、本次投资建设要素
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投资建设华光环能科创中心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投资建设华光环能科创中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三)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本次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建设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投资建设的基本情况
本项目建筑改造将围绕三个方针进行:保留原始结构;满足新的功能;材质色彩和比例呼应原始建筑,对于历史建筑保护具有重大意义。 本项目重点建筑区包含四个建筑单体,其中1#楼(原16#厂房)、2#楼(原19#厂房)、4#楼(33#厂房)为原址新建,3#楼(原21#、22#、23#厂房)为厂房核心区改造。 1#楼设置接待中心和展示中心,用于访客接待,提供信息、咨询、指引等服务。 2#楼的计划设置办公区、相关功能区、培训室、专家办、会议室等,满足工作人员办公、培训等需求。 3#楼为重点改造厂房区,在保留厂房原始风貌的基础上进行改建,改建后设置有办公区、报告厅、会议中心、员工活动中心等功能空间,静态办公区与动态活动区相配合,满足园区办公各项综合功能需求。 4#楼为服务整个园区辅助功能区,设有后勤室、中心机房、收发室及员工餐厅等。 (三)建设投资估算 根据项目建设内容和计划,建设投资预算为69,184万元,其中20%部分拟由华光环能出资至项目公司华光科创作为注册资本,80%部分拟向银行融资筹措。具体构成如下表所示:
本次建设项目已取得无锡市新吴区行政审批局出具的《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项目其他涉及设计及施工许可(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图合格证、施工许可证等)尚需政府主管部门(包括但不限于自然资源、住建、市政园林等部门)的批准或备案。 三、项目公司增资情况 (一)项目公司基本情况
单位:元
单位:万元
华光环能科创中心可解决公司集团及部分子企业约1,200人科研、办公需求,减少办公场所租赁支出,同时设置了零碳工程技术、电解水制氢系统、储能等研发机构以及国家级博士后工作站、江苏省院士工作站,后续计划引进国内外先进的科技设备和技术人才,建设成为一流的研发中心,并具备举办科技活动和文化展览功能,为公司创新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 另外,公司投资建设本项目,可以提升各经营板块业务协同,提升企业管理效率及效能,提高公司科技创新能力,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新总部投用后,有利于公司集中研发机构,集聚研发力量,更好与外部科研院所进行产学研合作,同时公司计划招引产业链相关企业入驻,孵化培育产业化项目,加速科技成果转6 / 7 化,推动科技与产业深度融合,进一步推动环保节能,新能源等产业链的整合与发展。 本项目地块毗邻古运河,位置优越,建设将遵循“保留城市记忆”原则,符合《江苏省城市更新第一批试点项目名单的通知》的要求,有助于建设绿色城市、智慧城市。项目设计延续旧厂房的面貌特征,保存华光历史文脉和特色风貌,是公司1958年建厂“百年华光”历史名片的延续和诠释。 五、风险提示 本项目筹建和建设期间,受制于多方面的不确定因素,可能存在政府审批进度不及预期、建设工期延误的风险;根据实际建设执行,存在项目投资总金额可能出现偏差的风险。 公司将根据该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7 / 7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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