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德斯(688178):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88178 证券简称:万德斯 公告编号:2025-043 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0月2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南京市江宁区乾德路57号公司6楼会议室(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会议由董事长刘军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均列席。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议案1、2.01、2.02、2.03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数量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律师:杨学良、张凤婷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提案、会议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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