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英飞拓(002528):132025-055 英飞拓: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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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10月28日 20:01:56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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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ST英飞拓:132025-055 英飞拓: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
ST英飞拓 公告编号:2025-055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分别为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2.本次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中兴华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在业务规模、执业质量和社会形象方面都取得了国内领先的地位,具备当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强大的专业服务能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在2024年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中兴华能恪尽职守,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中兴华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082881146K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执行事务合伙人:乔久华、李尊农
(5)成立日期:1993年【工商登记:2013年11月4日】
(6)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工程管理服务;资产评估。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注册会计师业务;代理记账。(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8)是否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是
(9)人员信息:2024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99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05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22人。
(10)业务信息:中兴华2024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203,338.1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54,719.6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3,220.05万;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169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审计收费总额22,208.86万元。中兴华在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计提职业风险金人民币10,45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人民币1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被判定在20%的范围内对亨达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上述案件已完结,且中兴华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中兴华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中兴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1次。4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6次、监督管理措施41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2次。
(注:近三年指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姓名 | 注册会计师
执业时间 | 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时间 | 开始在本所
执业时间 |
| 曾双 | 2018年4月至今 | 2017年 | 2023年9月 |
| 蒲登溱 | 2017年4月至今 | 2010年 | 2017年4月 |
| 孙宇 | 2014年11月至今 | 2014年 | 2020年11月 |
(1)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曾双,2018年4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9月开始在中兴华执业,2024年度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4份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蒲登溱,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2017年开始在中兴华执业,从事证券服务行业多年,近三年签署过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及多家新三板公司审计、大型国企审计报告,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3)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孙宇,2014年11月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11月开始在中兴华执业,2023年度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复核服务;近三年负责过多个上市公司审计业务项目的质量复核,包括上市公司年报及IPO审计和新三板挂牌企业审计等,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兴华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均多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且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三)审计收费
2025年度审计费用预计19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审计服务收费按照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综合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中兴华进行了审查,认为中兴华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一致认可中兴华的独立性、诚信情况、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续聘中兴华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华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股东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中兴华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