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电源(300274):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0274 证券简称:阳光电源 公告编号:2025-087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副董事长、高级副总裁顾亦磊先生,董事、高级副总裁吴家 貌先生,副总裁邓德军先生,副总裁汪雷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 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公司副董事长、高级副总裁顾亦磊先生,董事、高级副总裁吴家貌先生,副总裁邓德军先生,副总裁汪雷女士,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自2025年11月19日至2026年2月18日)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424,9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0207%(总股本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的公司股份,下同)。 2025年5月13日,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归属完成,上述人员作为激励对象均参与了限制性股票归属,为避免短线交易(2025年5月13日-2025年11月12日),上述人员提前终止了于2025年7月11日披露的减持计划(公告编号:2025-060),相关终止公告请见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披露的《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提前终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7)。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一、计划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相关人员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授的股份、二级市场自行买入的股份(包括前述持有公司股份期间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比例: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自2025年11月19日至2026年2月18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时间除外)。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及减持方式确定。 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计划减持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履行了相关承诺,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也不存在《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减持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上述拟减持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等存在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情况说明 2025年5月13日,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归属完成,顾亦磊先生、吴家貌先生、邓德军先生、汪雷女士作为激励对象均参与了限制性股票归属,为避免短线交易(2025年5月13日-2025年11月12日),上述人员提前终止了于2025年7月11日披露的减持计划(公告编号:2025-060),相关终止公告请见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披露的《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提前终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7)。 五、备查文件 顾亦磊先生、吴家貌先生、邓德军先生、汪雷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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