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城水务(601368):广西绿城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601368 2025-029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绿城水务 公告编号: 广西绿城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国富”)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鉴于公司与原审计机构致同合作期限已到期,综合考虑公司现有业务状况和年度审计需求,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联合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等有关规定,公司以公开方式选聘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事项与致同进行了充分沟通,致同对本次变更事项无异议。 广西绿城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该事项尚需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6年8月31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2号楼3层301 首席合伙人:万奇见 截至2024年末,北京国富合伙人48名,注册会计师28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50人。 北京国富2024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26,067.95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4,564.4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995.59万元。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为1家,收费总额102万元,主要行业为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度年末,北京国富累计计提职业风险基金4,177.91万元,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5,0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北京国富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北京国富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北京国富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除行业协会外证券交易所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2024年末北京国富281名注册会计师中,3名注册会计师近三年受到行业协会训诫各1次,其他从业人员未受到行业协会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孙野,2014年成为执业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从事证券服务业务11年。2020年11月开始在北京国富执业,现为合伙人;拟于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签字注册会计师:于雷,1995年成为执业注册会计师,199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从事证券服务业务30年。2020年8月开始在北京国富执业;拟于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新三板挂牌公司报告3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宇,2010年成为执业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从事证券服务业务13年。2020年11月开始在北京国富执业,现为合伙人;拟于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北京国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公司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93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7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23万元,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协商确定。2025年审计费用相较上一期审计费用下降4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致同截至2024年度已连续为公司提供6年审计服务。致同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控情况,切实履行财务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从专业角度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2024年度,致同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公司与原审计机构致同合作期限已到期,综合考虑公司现有业务状况和年度审计需求,同时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南宁市国资委监管企业中介机构选聘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经以公开方式选聘,拟聘任北京国富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上述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与致同、北京国富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北京国富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证券业务审计资质,以及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和业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要求,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北京国富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广西绿城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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