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恩斯特(301325):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证券代码:301325 证券简称:曼恩斯特 公告编号:2025-061 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理财产品;2、投资金额: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 3、特别风险提示: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曼恩斯特”)投资产品均需经过严格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投资相关产品,同时相关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因此短期投资的收益不可预测;存在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该事项尚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该额度在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内容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发展资金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2、投资金额及期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其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 4、实施方式及有效期:在上述额度及其有效期范围内,提请股东会授权总经理负责审批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投资产品等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 5、资金来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投资产品均需经过严格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投资相关产品,同时相关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因此短期投资的收益不可预测;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遵守审慎投资的原则,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财务管理部将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做好财务核算工作。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监察部负责对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其投资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流动性、经营资金需求正常运营的前提下,运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充分保障股东利益。 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四、相关决策程序及专项意见 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一)公司董事会意见 为了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董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额度为人民币8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产品,且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在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在上述额度及其有效期范围内,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总经理负责审批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投资产品等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该事项尚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曼恩斯特本次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曼恩斯特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曼恩斯特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曼恩斯特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2、保荐机构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出具的《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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