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大光电(300346):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对照表(2025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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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10月28日 21:41:13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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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南大光电: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对照表(2025年10月)

江苏
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情况对照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江苏
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本次修订前 | 本次修订后 | 
|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
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经江苏省人民政府《省政府关于同
意设立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
批复》(苏政复[2000]242号)批准,以发起
设立方式设立;在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为91320000724448484T。 |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
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经江苏省人民政府《省政府关于同意
设立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
(苏政复[2000]242号)批准,以发起设立方
式设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0000724448484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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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职的,视同辞
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职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
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
人。 |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董事长负责执行
公司事务。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职的,视同辞去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职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
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 
| 第一百〇八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
会,董事会由 9名董事组成,其中设董事长
一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
选举产生;职工代表董事1名,独立董事占
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职工
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
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非职工代表董事
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 第一百〇八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
董事会由 10名董事组成,其中设董事长一人,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
生;职工代表董事1名,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
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职工代表董事由
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
主选举产生,非职工代表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
生。 | 
| 第一百三十三条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
名,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 第一百三十三条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
名,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 | 
| 其中独立董事2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
人士担任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为三名以上,其中
独立董事应过半数。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
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 中独立董事2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
担任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
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
成员。 | 
除上述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需经公司股东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江苏
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