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尔利(300190):变更回购股份用途
证券代码:300190 证券简称:维尔利 公告编号:2025-085 债券代码:123049 债券简称:维尔转债 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公司股份用途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31,413,715股用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变更回购公司股份用途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4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23年10月12日,公司实施完成本次股份回购计划。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12,690,6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237%,成交总金额为54,999,727.31元(不含交易费用),最高成交价为4.6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95元/股。 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5年2月4日,公司实施完成本次股份回购计划。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18,723,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0%,成交总金额为50,823,596.75元(不含交易费用),最高成交价为2.9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49元/股。 上述两次股份回购实施完毕后,截止目前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合计共持有股份31,413,715股。 二、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主要内容及原因 现基于公司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公司可转债转股进展,公司拟对上述两次回购方案的回购股份用途进行调整,由原定“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变更为“用于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除此之外,原回购方案中的其他内容均未作变更。上述回购股份用途变更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31,413,715股股份将作为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来源。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变更回购公司股份用途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是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公司可转债转股进展所进行的决策,符合公司现阶段发展战略及公司发展现状,其将有利于降低公司转债转股导致的股份稀释,进一步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提升公司价值。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债务履行能力、盈利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及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四、本次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的决策程序 本次变更回购公司股份用途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已于2025年10月28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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