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至纯科技(603690):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
 证券代码:603690 证券简称:至纯科技 公告编号:2025-096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提供的专项贷款及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3.65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10月29日、2024年11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6)、《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106)。 二、回购实施情况 1、公司于2025年2月7日实施了首次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2月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股份回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2、2025年7月15日,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回购价格上限由33.65元/股调整为33.6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7月1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2024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5)。 3、截至2025年10月28日,本次回购方案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382.388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0%,购买的最高价为33.49元/股,最低价为23.50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9,999.62万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 4、公司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5、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对公司的影响:目前公司经营情况良好,根据公司目前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完成后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股份回购方案的实施不会导致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4年10月29日,公司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详见当日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6)。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本次披露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期间,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提议人在此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1、公司于2025年6月14日披露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公司副总经理陆磊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其直接持有的不超过165,000股的公司股份,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04%。 2025年7月7日至2025年7月22日减持期间内,陆磊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6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详见2025年7月2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5-067);2、公司于2025年9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81),控股股东蒋渊女士计划以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6,000,000股,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5640%;控股股东之一陆龙英女士计划以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3,000,000股,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7820%。2025年9月25日至2025年9月29日减持期间内,蒋渊女士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829,9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163%;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5,1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476%;陆龙英女士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999,9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820%。详见2025年9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5-087)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382.3880万股,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根据回购股份方案,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 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未注销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