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智慧(601519):公司及子公司租赁办公场地

时间:2025年10月28日 23:01:27 中财网
原标题:大智慧: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租赁办公场地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519 证券简称:大智慧 编号:临2025-076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租赁办公场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上海陆家嘴
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向其租赁上
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17、1217-1号(陆家嘴金融服务广场一期)
第17层C单元、D单元、E单元和F单元和同楼层的仓库部分158.18
平方米、第21层整层和第22层整层作为公司及子公司的办公场
所,租赁房屋建筑面积共计9,010.23平方米,租期自2027年7
月1日至2031年6月30日止(自2025年11月1日起开始交房),
租金总额约4,985.19万元(含税,不含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其
他费用),物业费总额约1,693.60万元。

? 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公司因办公楼租期将至,同时按照提质增效相关要求,经综合评
估,拟搬离目前办公楼,与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向其租赁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17、1217-1号(陆家嘴金融服务广场一期)第17层C单元、D单元、E单元和F
单元和同楼层的仓库部分158.18平方米、第21层整层和第22层整
层作为公司办公场所,租赁房屋建筑面积共计9,010.23平方米,租
期自2027年7月1日至2031年6月30日止(自2025年11月1日
起开始交房),租金总额约4,985.19万元(含税,不含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其他费用),物业费总额约1,693.60万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32214887Y
成立时间:1994年12月31日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981号
法定代表人:徐而进
注册资本:50.35亿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出租和中介;市政基础设
施的开发建设;纺织品、鞋帽服装、日用百货、日用化学产品,机电设备、五金制品、数码产品、文教用品、玩具、体育器材、首饰、黄金珠宝首饰、包装服务、工艺美术品、皮革制品、鲜花、钟表、箱包、眼镜(隐形眼镜除外)、汽车装饰用品、乐器、家居用品、化妆品、家用电器用品、计算机(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影像器材、通讯器材、一类医疗器材、食品(不含生猪产品)、酒类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零售和进出口;音响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交易对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之间在产权、业务、资产、
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系。交易对方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亦不存在关系。

三、租赁标的情况和租赁合同的主要条款
(一)租赁标的具体情况如下:

承租房屋具体位置
17楼CDEF单元办公区域
17楼仓库
21楼办公区域
21楼仓库
22楼办公区域
22楼仓库
(二)租赁标的产权清晰,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资产不存在向
银行抵押的情况,不存在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三)合同的其他主要条款
甲方: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出租方”)
乙方: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承租方”)
丙方: 上海陆家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管理方”)
1、交房日、准备期、装修期、起租日、租赁期
交房日:2025年11月1日。

准备期:自2025年11月1日起至2026年4月30日止。

装修期:自2026年5月1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止。

起租日:2027年7月1日
租赁期:自2027年7月1日起至2031年6月30日止。

2、租金
(1)办公部分

日租金含税单价 (元/日/平方米)月含税租金 (元)
4.001,038,581.95
每月租金价税合计=租金价税合计单价×建筑面积×365天/12
个月。

租金价税合计每1个月为1期,按期支付。乙方应当在每期首月
的10日之前向甲方支付当期租金价税合计。

(2)仓库部分
租期内,仓库部分的租金价税合计全部减免。

3、物业管理
(1)办公部分
自2026年5月1日起至2031年6月30止,物业管理费单价价
税合计为人民币32元/月/平方米建筑面积。月物业管理费价税合计
为人民币273,161.28元,每1个月为一期的物业管理费价税合计为
人民币273,161.28元。物业管理费价税合计按期支付,乙方应在每
期首月的10日之前向丙方支付当期物业管理费价税合计。

(2)仓库部分
租期内,仓库部分的物业管理费价税合计全部减免。

4、租赁押金
租金押金为相当于3个月的租金价税合计的金额,该房屋的物业
管理费押金为相当于3个月的物业管理费价税合计的金额。(其中,
爱豆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视吧(上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大智慧财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大智慧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四家公司的租金押金为相当于6个月的租金价税合计的金额,该房屋的
物业管理费押金为相当于6个月的物业管理费价税合计的金额。)
6、特别约定
在同时满足以下情形的情况下,非因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原因,
乙方单方面提前终止租赁该房屋的全部或部分(简称“退租房屋”),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等额于退租房屋的租赁面积所对应的租赁押金,不承担其他违约或赔偿责任。

(1)乙方提前终止的退租房屋实际租赁期限已超过36个月(不
包括准备期及装修期)。

(2)乙方提前6个月书面告知甲方终止退租房屋。

(3)乙方按照约定于提前终止日向甲方返还退租房屋,于提前
终止日前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关于注销或变更退租房屋对应的
执照、批准或许可证的申请并向甲方提交受理相关凭证。于提前终止日后3个月内完成退租房屋对应的执照、批准或许可证的注销或变更
地址手续,由第三方原因导致的除外。

7、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产生的或与此相关的任何争议、分歧或索赔,应首先通
过各方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通过协商解决该等争议,则任一方应向该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合同生效
a双方在本合同盖章处签字并加盖公章;
b.乙方及合同约定的乙方子公司分别就承租该大厦第17层C、
D、E、F单元、第21层整层和第22层整层与甲方完成《房屋租赁合
同》的签署;
c.乙方按照上市公司相关规定审议审批通过并完成公告。

四、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租赁期限较长,合同中已就合同的解除、违约责任等做出明
确规定,合同履行可能受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包括但不限于相关政策法规、市场等方面的不确定风险,可能会影响合同正常履行。公司将加强风险管理和监控,持续强化风险管控能力,严格执行合同条款,确保租赁等相关事宜平稳运行。

本次租赁办公场地事项是为满足公司日常研发和办公所需,本次
交易由交易各方遵循自愿、公平的原则,实行市场定价,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九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