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力斯(688578):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

时间:2025年10月28日 23:35:58 中财网
原标题:艾力斯: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78 证券简称:艾力斯 公告编号:2025-027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全体独立董事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即将届满六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提前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一、关于公司董事会组成席位的调整及第三届董事会的组成安排
1、《公司章程》拟修订董事会的组成席位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董事会运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水平,切实保护公司股东与职工权益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调整《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会组成的相关规定,将原章程中规定的“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4名独立董事。”修改为“董事会由8-11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三分之一以上,并应包括1名职工代表董事。”以上修订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调整董事会席位并增设职工代表董事、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司章程》修订事项已经2025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组成安排
公司拟选举9名董事组成第三届董事会,包括5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其中,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二、第三届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审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同意提名杜锦豪先生、祁菊女士、胡捷先生、徐锋先生、徐聪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包含职工代表董事);同意提名朱茶芬女士、李翰杰先生、李成璋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履职平台的学习并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其中朱茶芬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详见附件。此外,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将另行选举1名职工代表董事,与上述5名非独立董事及3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独立董事候选人及提名人的声明与承诺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文件。根据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于近期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换届事宜,其中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选举将分别以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三年。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未发现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发现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发现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未发现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公司章程》修订、董事会换届等事项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仍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第二届董事会全体成员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附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杜锦豪先生,195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1996年至2020年3月,担任上海扬子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20年 3月至今,担任上海扬子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江苏艾力斯生物医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董事长,上海艾力斯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执行董事,上海乔可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执行董事,上海艾祥企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艾英企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艾恒企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南通艾耘企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杜锦豪、祁菊夫妇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截至目前,杜锦豪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10,800,0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0%;杜锦豪、祁菊夫妇通过直接持有上海乔可企业发展有限公司100.00%的股权(持股比例分别为70.00%、30.00%),间接持有本公司144,776,78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17%;杜锦豪先生与JeffreyYangGuo(截至目前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25,623,5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9%)、JenniferGuo(截至目前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14,823,5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9%)签订了一致行动协议;杜锦豪先生担任上海艾祥企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截至目前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22,520,6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南通艾耘企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截至目前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6,680,3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8%)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并持有一定数量的财产份额。

公司董事祁菊女士为杜锦豪先生的配偶,公司副董事长兼执行副总经理胡捷先生为杜锦豪先生的女婿,公司董事JeffreyYangGuo先生与杜锦豪先生为一致行动人,杜锦豪先生与本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杜锦豪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祁菊女士,195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2011年至今,担任上海扬子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董事。

杜锦豪、祁菊夫妇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此外,祁菊女士目前通过直接持有30.00%
上海乔可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的股权和上海艾祥企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一定数量的财产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杜锦豪先生为祁菊女士的配偶,公司副董事长兼执行副总经理胡捷先生为祁菊女士的女婿,祁菊女士与本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祁菊女士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3、胡捷先生,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胡捷先生毕业于卡内基梅隆大学计算机专业和电子商务专业,中欧国际工商管理学院EMBA,研究生学历。2005年至2020年,历任上海扬子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2020年3月至今,担任上海扬子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现任公司副董事长兼执行副总经理,上海乔可企业发展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目前,胡捷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通过直接持有上海艾祥企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南通艾耘企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一定数量的财产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杜锦豪先生为胡捷先生的岳父,公司董事祁菊女士为胡捷先生的岳母,胡捷先生与本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胡捷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4、徐锋先生,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徐锋先生毕业于南京大学化学系,本科学历。1987年至2017年12月,历任南通市科委、科技局科长、科委副主任、科技局局长,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政府代市长、市长,江苏省中共启东市委员会书记,江苏省南通中央创新区副总指挥。现任公司董事兼执行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徐锋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通过直接持有南通艾耘企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一定数量的财产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徐锋先生与本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徐锋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5、徐聪先生,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徐聪先生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和美国克莱姆森大学,博士学历。现任公司董事,礼来亚洲基金董事总经理,南京英派药业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瑛派药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宜明昂科生物医药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科州药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浙江新码生物医药有限公司董事,博雅辑因(北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徐聪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徐聪先生与本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徐聪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二、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朱茶芬女士,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历任浙江大学管理学院博士后、助理研究员,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长虹塑料集团英派瑞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州可靠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浙江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中控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德施曼科技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朱茶芬女士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朱茶芬女士与本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朱茶芬女士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李翰杰先生,198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历任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助理、律师,上海精诚申衡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合伙人,国铭铸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李翰杰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李翰杰先生与本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李翰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3、李成璋先生,199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和普渡大学,博士学历。历任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助理教授。

现任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副教授。

截至目前,李成璋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李成璋先生与本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李成璋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