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太阳(000525):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并调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部分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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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10月28日 23:56:21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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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红太阳: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并调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部分委员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25 证券简称:
红太阳 公告编号:2025-052
南京
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并调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部
分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为完善南京
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
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部分委员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聘任公司总经理
鉴于胡容茂先生因个人原因已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为保证公司
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的稳定性与连续性,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杨一先生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赵富明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赵富明先生虽存在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的情形,但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且本次聘任赵富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不会影响公司的规范运作。
二、聘任公司副总经理
鉴于公司部分副总经理因个人原因已辞去相关职务,根据《公司
经理赵富明先生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包琼早女士、吴蓉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如下:
1、同意聘任包琼早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分管公司
合规风控相关工作;
2、同意聘任吴蓉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分管公司组
织人事相关工作。
包琼早女士、吴蓉女士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调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部分委员
鉴于公司董事包琼早女士已被聘任为公司副总经理,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等关于“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的规定,董事会对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部分委员进行调整,公司董事包琼早女士不再担任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选举公司董事长杨一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
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董事会对包琼早女士在任审计委员会委员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经本次调整,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 委员会名称 | 调整前委员 | 调整后委员 |
| 审计委员会 | 穆培林女士(主任委员)、 | 穆培林女士(主任委员)、 |
严震先生、包琼早女士 严震先生、杨一先生
特此公告。
南京
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 10月 29日
附件:赵富明先生、包琼早女士、吴蓉女士简历
赵富明,男,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2年2月出生,大专学历,有机化学专业毕业,高级工程师。曾任
红太阳集团有限公司供销部总经理,
中农立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南京
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董事、总经理;现任江苏科邦生态肥有限公司董事长,南京
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目前,赵福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赵富明先生存在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具体情况为:根据2023年9月6日公司披露的中国证监会于2023年8月17日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61号),赵富明先生作为公司时任监事会主席、董事兼总经理,是公司相关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存在重大遗漏、虚假记载、南京第一农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未实质归还对公司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相关事项涉及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中国证监会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对赵富明先生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除前述情况外,最近三十六个月内赵富明先生未受过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收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赵富明先生虽存在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但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且本次聘任赵富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不会影响公司的规范运作。
包琼早,女,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年10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高级企业合规师。曾任云南沾益化肥厂、曲靖市焦化制供气有限责任公司、云南曲煤焦化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职员,曲靖大为焦化制供气有限公司资产财务部部长助理、副部长,贵州盘县大为煤业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曲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曲靖市沾益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曲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南京
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现任曲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纪委书记,南京
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包琼早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收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吴蓉,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年12月出生,大专学历,在中欧工商管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学习并获得管理文凭,中级会计师。曾任南京电力自动化设备总厂成本会计,西门子电站自动化有限公司行政商务部经理,西门子家电销售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发电部中国合资公司、金陵帝斯曼树脂有限公司、南京宏光奥托立夫汽车安全装备有限公司、科倍隆(南京)机械有限公司、南京奥托立夫汽车安全系统有限公司、HAMWORTHY泵业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财务总监,镇江中船瓦锡兰螺旋桨有限公司、江苏广宇协同科技发展研究院有限公司、南京元博皓
创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核华信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办公室主任;现任南京
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吴蓉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收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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