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钢闽光(002110):修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财务报告审议工作制度》

时间:2025年10月29日 00:51:38 中财网
原标题:三钢闽光:关于修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财务报告审议工作制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10 证券简称:三钢闽光 公告编号:2025-050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财务报告审议工作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
月2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修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财务报告审议工作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中国证监会公告〔2025〕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
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对现行的《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财务报告审议工作制度》(以下简称《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年度财务报告审议工作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改。

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本次修改前的原文内容本次修改后的内容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应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 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并以书面意见形式记录督促的 方式、次数和结果以及相关负责人的签字确认。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应当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 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并以书面意见形式记录督促 的方式、次数和结果以及相关负责人的签字确认。
本次修改前的原文内容本次修改后的内容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应当审阅公司的财务会计报 告,对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提出 意见,重点关注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重大会计和审计 问题,特别关注是否存在与财务会计报告相关的欺诈、 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可能性,监督财务会计报告问 题的整改情况。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工作完成后,审计委员会 需对审计后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表决,形成决议 后提交董事会审核。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应当审核公司的财务会计报 告,对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提出 意见,重点关注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重大会计和审计 问题,特别关注是否存在与财务会计报告相关的欺诈、 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可能性,监督财务会计报告问 题的整改情况。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工作完成后,审计委员会 需对审计后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表决,形成决议 后提交董事会审核。 对于存在财务造假、重大会计差错等问题的,审 计委员会应当在事先决议时要求公司更正相关财务数 据,完成更正前审计委员会不得审议通过。 审计委员会委员无法保证定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的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或者有异议的,应当在审计 委员会审核定期报告时投反对票或者弃权票。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必须重点关注公司在年报审 计期间发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公司原则上不 得在年报审计期间改聘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如确需改 聘,审计委员会应约见前任和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对双方的执业质量做出合理评价,并在对公司改聘理 由的充分性做出判断的基础上,向董事会提出意见或 建议。公司改聘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需经审计委员 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经 董事会决议通过后,召开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通知 被改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参会,在股东大会上陈述自己 的意见。公司应充分披露股东大会决议及被改聘会计 师事务所的陈述意见。 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出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 构的建议,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及聘用条款, 不应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董事、监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影响。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必须重点关注公司在年报审 计期间发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公司原则上不 得在年报审计期间改聘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如确需改 聘,审计委员会应约见前任和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对双方的执业质量做出合理评价,并在对公司改聘理 由的充分性做出判断的基础上,向董事会提出意见或 建议。公司改聘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需经审计委员 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经 董事会决议通过后,召开股东会进行审议,并通知被 改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参会,在股东会上陈述自己的意 见。公司应充分披露股东会决议及被改聘会计师事务 所的陈述意见。 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出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 构的建议,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及聘用条款, 不应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不当影响。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在续聘下一年度年审会计师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在续聘下一年度年审会计师
本次修改前的原文内容本次修改后的内容
事务所时,应对年审会计师完成本年度审计工作情况 及其执业质量做出全面客观的评价。审计委员会全体 成员过半数同意续聘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提交董事 会审议,经董事会决议通过后召开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续聘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未能取得审计委员会全体 成员过半数同意的,不得提交董事会审议,并且公司 应当适时启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工作。事务所时,应对年审会计师完成本年度审计工作情况 及其执业质量做出全面客观的评价。审计委员会全体 成员过半数同意续聘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提交董事 会审议,经董事会决议通过后召开股东会进行审议。 续聘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未能取得审计委员会全体 成员过半数同意的,不得提交董事会审议,并且公司 应当适时启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工作。
第九条 审计委员会在改聘下一年度年审会计师 事务所时,应通过见面沟通的方式对前任和拟改聘会 计师事务所进行全面了解和恰当评价。审计委员会全 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方可提交董 事会审议,经董事会决议通过后召开股东大会进行审 议。第九条 审计委员会在改聘下一年度年审会计师 事务所时,应通过见面沟通的方式对前任和拟改聘会 计师事务所进行全面了解和恰当评价。审计委员会全 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方可提交董 事会审议,经董事会决议通过后召开股东会进行审议。
公司将按照以上修改内容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财务报
告审议工作制度》进行修改并编制《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财务报告审议工作制度(2025年修订)》。

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财务报告审议工作制度(2025年修订)》
正式生效施行,现行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财务报告审议工
作制度(2023年修订)》同时废止。

修改后的《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
度财务报告审议工作制度(2025年修订)》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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