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声电子(000823):超声电子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债券代码:127026 债券简称:超声转债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 知于 2025年 10月 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给董事会成员,并电话确 认;会议于 2025年 10月 28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由董事长 主持,应有 9名董事参加表决,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见 公告编号2025-045《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 度报告》)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获得通过。 二、关于修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更好地促进规范运作。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原第三章第九条后增加一条: 第十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当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 职权,包括: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 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解任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 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原第十条及之后的各条序号和各条内容中所列序号顺应调整。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二五年十月二十八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