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之洋(300516):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股票代码:300516 股票简称:久之洋 公告编号:2025-033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 、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 、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19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 、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13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11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武汉市江夏区庙山开发区明泽街9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1)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上述第2项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要求并按照审慎性原则,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办理登记手续(见附件二)。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现场会议的,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5年11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三)现场登记地点:武汉市江夏区庙山开发区明泽街9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靓 杨岸 地 址:武汉市江夏区庙山开发区明泽街9号 邮 编:430223 电 话:027-59601200 传 真:027-59601257 (五)会议费用 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注意事项: 1、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即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3、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五、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0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2、《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3、《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
(个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期限:自本次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委托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股东本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当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2、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应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在表决意见栏目内以“√”填写“同意”、“反对”或“弃权”,三者只能选其一,多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关联股东不填表示回避);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应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在表决意见栏目内填报选举票数,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3 、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4、本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或者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2: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516”,投票简称为“久洋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1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19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应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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