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兴科技(300624):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董事会”)于2025年10月28日在深圳市南山区海天二路软件产业基地5栋D座10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23日以通讯、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太兵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5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审议并表决,一致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12个月以内)保本型投资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财务负责人在额度范围内进行具体投资决策及相关合同文件的签署。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为充分保障公司年报审计工作,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情况、管理实际和审计需求等情况,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履行了相应的选聘程序,认为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董事会同意续聘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公司拟于2025年11月17日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对相关议案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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