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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达装备(301186):全资子公司购买房产暨关联交易

时间:2025年10月29日 01:52:23 中财网
原标题:超达装备: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房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186 证券简称:超达装备 公告编号:2025-087
债券代码:123187 债券简称:超达转债
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房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为改善欧洲外派员工居住条件,保障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超达欧洲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超达欧洲”)业务发展,超达欧洲拟以市场价格购买公司关联自然人冯峰先生(冯峰先生现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和杨玲玲女士(杨玲玲女士系冯峰先生配偶)持有的位于德国Seligenstadterstr.7463179Obertshausen的房产,购买价格为330,000.00欧元。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鉴于冯峰先生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冯峰先生回避2025
表决。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年第五次会议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议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此次购置房产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购买合同、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等。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冯峰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5年出生,本科学历。2007年1月至2015年5月,历任南通超达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技术部设计员、营销部营销2007 1 2015 5
员、营销副总; 年 月至 年 月,担任南通超达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2013年11月至2014年10月,担任如皋市超达模具配套有限公司监事;2015年5月至2024年6月,担任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24年6月至2025年7月,担任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25年7月至今,担任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冯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000,000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6.22%。冯峰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冯建军先生系父子关系,冯建军先生、冯峰先生系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冯峰先生与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冯峰先生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系位于德国Seligenstadterstr.7463179Obertshausen的房产,权利人为冯峰先生和杨玲玲女士,房屋为市场商品房,房屋建筑面积85.42平方米。交易总价:330,000.00欧元。交易标的产权属性:该房屋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交易的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价格是在参考交易标的所在地理位置、建筑特性以及周边房产市场价的基础上,经交易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交易主体
甲方(卖方):冯峰先生和杨玲玲女士
乙方(买方):超达欧洲有限责任公司
2、房屋基本情况
根据奥芬巴赫地方法院第5553号卷宗的房屋地籍簿登记,甲方依法取得地块土地使用权,位置位于地块登记册第1号,地块号1,位于Seligenstadter街7号,4号地块,8号地块,3号地块的建筑物与编号为47的带地下室公寓的特殊产权资产。房屋建筑面积为85.42平方米。

3、付款时间和方式
房屋的总房价款为330,000.00欧元。该金额包含交易标的附属动产(二手厨房设备、床、餐桌椅等)对应的5,040.00欧元款项。

付款时间:购房款最早支付期限为2025年10月31日,但支付需以公证人向买方寄送《付款通知书》。

付款方式:若《付款通知书》于上述期限当日或之后送达,送达时间过晚导致买方无法在3个工作日内转账支付,则买方需在收到《付款通知书》后的10个自然日内完成付款。

合同生效:本合同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且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六、交易目的和对公司影响
本次购置房产符合公司的未来发展规划,有利于改善欧洲外派员工的居住条件,为超达欧洲高质量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本次购买房产的资金来源为子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审议程序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除已经股东大会审议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外,过去12个月内公司未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发生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五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审议程序如下: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购置房产符合公司的未来发展规划,有利于改善欧洲外派员工的居住条件,为超达欧洲高质量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关联交易遵循公平、自愿、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现有资产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是在公司现有办公需求及远景发展规划的前提下进行的,该事项符合公司战略布局和发展规划,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房产转让价格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权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五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规定;本次交易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保荐人对超达装备全资子公司购买房产暨关联交易的事项无异议。

九、查备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五次会议审核意见;
2、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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