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益股份(301004):调整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时间:2025年10月29日 02:06:13 中财网
原标题:嘉益股份:关于调整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004 证券简称:嘉益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9
债券代码:123250 债券简称:嘉益转债
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5年10月9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1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其他原因身故,已不符合《公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3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评定不达标,导致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不能解除限售。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36万股将由公司回购注销。

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因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5年10月20日实施完毕,根据《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决定对前述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完成后,回购价格由3.50元/股调整为2.50元/股。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2022年7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2年7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22年7月21日至2022年7月30日,公司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公司于2022年8月1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四)2022年8月5日,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2年8月3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六)2022年9月2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4),完成了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登记工作,向66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320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22年9月21日。

(七)2023年1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八)2023年3月1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登记完成的公告》,完成了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登记工作,向28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83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23年3月14日。

(九)2023年5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且尚未解除限售的3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2023年8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实施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同意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10.90元/股调整为9.90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一)2023年9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十二)2024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部分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十三)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十四)2024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实施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同意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9.90元/股调整为7.90元/股。

(十五)2024年9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十六)2025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部分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十七)2025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本事项已经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八)2025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数量的议案》,鉴于公司实施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同意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7.90元/股调整为3.50元/股,回购数量由47,400股调整为66,360股。

(十九)2025年9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前述议案,且对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十)2025年9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本事项已经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十一)2025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实施了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同意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3.50元/股调整为2.50元/股。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及调整情况
(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并于2025年9月15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45,446,938股剔除已回购股份1,086,080股后的144,360,85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0元(含税),合计拟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144,360,858.00元(含税)。该权益分派于2025年10月20日实施完毕。

根据《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根据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二)调整方法
派息的调整方法:P=P-V
0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回购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上述调整方法,本激励计划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P=3.50-1.00=2.50元/股。

三、本次回购价格的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激励计划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相关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程序、调整原因和调整结果及信息披露的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及《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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