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盛股份(002418):拟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时间:2025年10月29日 02:36:42 中财网
原标题:康盛股份:关于拟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6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联合下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相关规定。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中联”或“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以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0月31日(由立信中联闽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设立)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6865号金融贸易中心北区1-1-2205-1
首席合伙人:邓超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立信中联总计合伙人48人,注册会计师287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37人。

立信中联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31,555.4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5,092.2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9,972.20万元。

立信中联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8家,审计收费2,438.00万元,涉及行业主要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房地产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1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有关规定投保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6,000万元,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2年至今)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行政监管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纪律处分1次。

2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2022年至今)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行政监管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赵光先生,201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和复核,201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过1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合伙人:邵丹丽女士,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从业至今签署和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项目,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佳琪女士,中国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202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从业至今参与过多家上市公司年度审计、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邵丹丽女士、签字注册会计师王佳琪女士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赵光先生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者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形。

3、独立性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拟定审计费用145.0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为130.0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15.00万元。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与立信中联协商确定,审计费用较上一期减少5.0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执业资质、投资者保护能力、从业人员信息、诚信记录及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综合的审查评判,委员们一致认为:立信中联具有执行证券服务业务的经验,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业务的专业资质和丰富经验,能够满足上市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同时,立信中联在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够较好地完成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职责。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立信中联为公司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中联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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