泓博医药(301230):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2025 34,749,579.26 公司 年前三季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元。 截至2025年9月30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11,794,148.49元,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38,836,599.67元,上述数据尚未经审计。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以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依据。 为积极回报股东,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分红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利2025 润分配政策的要求,在保证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的情况下,公司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已发行总股本扣除回购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董事会审议日,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后为137,540,405股(具体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13,754,040.50 份为基数分配),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元(含税),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保持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分配总额相应调整。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与公司经营业绩司发展的经营成果。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经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的原则,有利于公司持续经营和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来发展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四、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漏。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经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3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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