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景峰(000908):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时间:2025年10月29日 17:30:24 中财网
原标题:*ST景峰: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债券代码:112468 债券简称:16景峰01 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 关于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 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75楼75T30室)




2025年10月
重要声明
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摩根士丹利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峰医药”、“公司”、“发行人”)对外披露的公告及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摩根士丹利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摩根士丹利证券书面许可,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用途,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摩根士丹利证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摩根士丹利证券作为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16景峰01”或“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该等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本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摩根士丹利证券特此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根据景峰医药于2025年10月24日披露的《关于股东部分股份冻结变动的公告》,公司通过查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获悉公司控股股东叶湘武先生所持公司的部分股份存在解除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生效的情况,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解除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生效的基本情况
1、解除司法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是否为控 股股东或 第一大股 东及其一 致行动人本次解除 司法冻结 股数(股)占其所持 股份比例 (%)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 (%)起始日解除日期执行人名 称
叶湘武19,717,48617.572.242023年1月 31日2025年 10 月22日浙江省武 义县人民 法院
2、轮候冻结生效即转为司法冻结情况

股东名 称是否为 控股股 东或第 一大股 东及其 一致行 动人本次轮 候冻结 生效数 量(股)占其所 持股份 比例 (%)占公司 总股本 比例 (%)是否为 限售股起始日到期日执行人 名称原因
叶湘武4,106,6003.660.472025年 10月 22 日2028年 10月 21 日贵阳市 云岩区 人民法 院轮候冻 结生效
公司在获悉上述情况后,与叶湘武先生进行核实,了解到其目前未接收到任何关于本次股份冻结变动事项的电话、邮件、书面等通知性信息,因此公司目前暂无法知悉股东股份司法冻结变动的具体原因。

二、 控股股东累计被司法冻结及司法再冻结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叶湘武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及司法再冻结等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累计被冻结数 量(股)占其所持股 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冻结类型
叶湘武112,252,28612.76%4,161,4003.70%0.47%司法冻结
   20,189,24218.00%2.29%司法再冻结
叶湘伦2,127,7240.24%000/
毕元304,3000.03%000/
合计114,684,31013.04%24,350,64221.23%2.77%/
注:上表中累计司法再冻结股份均处于质押状态;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 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叶湘武先生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被解除冻结及司法轮候冻结生效事项暂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叶湘武先生所持有被司法冻结的股份,存在司法拍卖及后续被处置的风险。

由于控股股东存在债务纠纷的情况,若后续未能以其除持有公司股票以外的资产偿还债务,上述被司法冻结的股份将被处置,公司的控制权可能发生变更,公司存在控制权不稳定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摩根士丹利证券就上述事项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摩根士丹利证券将继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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