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照明(600261):阳光照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261 证券简称:阳光照明 公告编号:临2025-029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0月20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全体董事认真审议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并发表了如下书面确认意见: 1、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报告所载内容真实、客观地反映了2025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在编制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过程中,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3、公司全体董事保证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赞同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上述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优化公司治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公司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 本次修订的公司治理制度明细如下: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制度文件。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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