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丰股份(605100):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
证券代码:605100 证券简称:华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5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拟按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及公司实际需要,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3名、职工董事1名。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提名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名单如下: 1、提名徐华东先生、CHOOBOONYONG先生、王春燕女士为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2、提名袁新文先生、项思英女士、ATULDALAKOTI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其中袁新文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上述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法律法规要求的独立性及任职资格条件,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通过,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及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其他说明 上述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工作履历等符合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未发现存在《公司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发现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届满的情况,未发现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且期限未届满的情况,未发现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规定的影响公司规范运作的情形。未发现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利益关系等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将由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产生,经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6位董事将与经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在换届选举完成前,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特此公告。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附件: 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徐华东先生:男,1968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新西兰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职于常州服装进出口有限公司,常州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2004年4月设立公司;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徐华东先生通过EngineusPowerHoldingInc.和上海冠堃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62,230,000股,持股比例36.45%,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徐华东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CHUILAPLAM女士为夫妻关系,CHUILAPLAM女士通过EngineusPowerHoldingInc.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4,700,000股,持股比例8.61%。此外,徐华东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徐华东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CHOOBOONYONG先生:男,1969年4月出生,新加坡国籍,本科学历, 注册会计师。曾任CordlifeGroupLimited首席财务官、SeksunCorporationLimited首席财务官、EY(安永中国)高级经理等职务。现任WealthyStepHoldingsLimitedPowerHFIndiaPrivateLimited JointekGlobalPte.Ltd. Power 董事、公司子公司( 、 、 HF International Pte. Ltd.、 PowerHF Singapore Pte. Ltd.、 PowerHFPhilippines,Inc.)董事。2024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CHOOBOONYONG先生通过EngineusPower HoldingInc.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4,700,000股,持股比例8.61%,其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CHOOBOONYONG 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王春燕女士:女,1971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职于潍坊柴油机厂财务科。2004年5月起任职于公司,历任财务副部长、财务部长、财务副总监、副总经理、董事兼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王春燕女士通过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0,000股,持股比例0.04%,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王春燕女士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袁新文先生:男,1962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会计学专业教授。曾任福建龙岩财经学校会计专业教师,厦门大学审计处副处长、处长,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校长,福建商学院副院长。自1986年8月至今历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讲师、副教授、教授。现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教授、中集安瑞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10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袁新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项思英女士:女,1963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香港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中国农业部外经工作办公室及农村经营管理总站干部,国际金融公司中国代表处投资分析员,国际金融公司东亚及太平洋局及全球制造业和消费服务局华盛顿特区投资官员,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直接投资部及投资银行部执行总经理,鼎晖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投资顾问。自2010年12月至今任佳酿龙(北京)商贸有限公司监事;自2011年6月至今任重庆酝良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自2015年9月至今任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监事;自2017年9月至今担任汇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2022年7月至今担任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10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项思英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ATULDALAKOTI先生:男,1964年8月出生,加拿大国籍,拥有中国外 国人永久居留身份和印度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在北京语言大学、北京大学进修,曾任印度工商联合会(FICCI)驻中国办事处的执行董事,RelianceGroup中国地区主管,商务部跨国公司研究会副主任,威严(天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股东、法人,北京市招商顾问,亚洲资本论坛的高级顾问等。现任厦门市嘉晟对外贸易有限公司顾问,厦门布瑞克斯文化服务有限公司发起人股东,海南协力创新科技文化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鸥游酒店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鸥游企业服务(上海)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10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ATULDALAKOTI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5% 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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