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正股份(603991):至正股份关于聘任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证券代码:603991 证券简称:至正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2 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德勤华永”)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上会”) ? 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联合下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对审计服务的需求,经竞争性谈判采购程序和审慎决策,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聘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上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沟通,该所对此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10月2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30楼 首席合伙人:付建超 2024年末合伙人人数为204人,从业人员共5,616人,注册会计师共1,16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70人。 2024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38.9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3.5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6.60亿元。 德勤华永为61家上市公司提供2024年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1.97亿元。德勤华永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德勤华永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公司同行业客户共2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德勤华永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相关规定。 德勤华永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 、诚信记录 近三年,德勤华永及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德勤华永曾受到行政处罚一次,受到证券监管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两次,受到自律监管措施一次;十七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一次,四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一次,五名从业人员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一次;一名2021年已离职的前员工,因个人行为于2022年受到行政处罚,其个人行为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并不影响德勤华永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李渭华,199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德勤华永执业,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家。李渭华女士自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何翠红,2008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1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何翠红女士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17年,曾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并担任签字注册会计师,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何翠红女士自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蔡建斌,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07年开始在德勤华永执业,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蔡建斌先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22年,曾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并担任项目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或上市公司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蔡建斌先生自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 2、诚信记录 以上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及以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审计费用以德勤华永合伙人及其他各级别员工在本次审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成本为基础,并考虑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风险等因素而确定。 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81.51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1.35万元(含税),审计费用合计为202.86万元(含税),相比2024年度增加人民币137.86万元,同比增加212.09%,主要根据公司2025年度收购子公司情况及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综合考虑需配备的审计人员人数、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等因素确定。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上会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一年,在此期间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联合下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对审计服务的需求,经竞争性谈判采购程序和审慎决策,公司拟聘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事宜与上会进行了充分沟通,上会对本次变更事宜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等有关规定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能够满足公司对年度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公司本次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选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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