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子新材(002735):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735 证券简称:王子新材 公告编号:2025-066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18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11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11月11日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8月30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 3、特别提示 提案1为普通决议议案,由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含)同意方可获通过。 本次股东会对提案1进行表决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管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2025年11月12日下午17:30前送达或传真至本公司。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奋进路4号王子工业园董事会办公室,邮编:518019,信函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4)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11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3、登记地点: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奋进路4号工业园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白琼,联系电话:0755-81713366,传真:0755-81706699,邮箱:stock@szwzxc.com。 5、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会期半天。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场。若为授权则需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735”,投票简称为“王子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1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18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11月18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其签署本次股东会需要签署的有关文件。 委托期限:自委托日期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表决如下: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联系电话: 委托书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填报表决意见: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一项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2、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4、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3: 参会回执 致: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拟亲自/委托代理人 (先生/女士)出席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18日下午14:00举行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股东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持股数: 股 证券账户号: 联系电话: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 1、请拟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于2025年11月12日17:30前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他人出席的须填写《授权委托书》及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参会回执传回公司;2、参会回执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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