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峰集团(600668):尖峰集团十二届13次董事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668 证券简称:尖峰集团 编号:临2025-053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十二届13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2025年10月24日,公司以传真、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了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 (三)2025年10月29日,本次董事会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四)公司现有九名董事,全体董事出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通过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议与表决,董事会通过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证监会2025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原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取消公司监事会并免去非职工代表监事石富先生、陈蕾女士、苏达斌先生的监事职务,《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同日废止。同时修订《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经审议与表决,董事会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内控制度的公告》(临2025-056)和《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修订)。 3、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控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次修订的《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股东会议事规则》(原《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同时废止)、《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独立董事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本次拟修订的各项制度进行逐项审议并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3.01通过了修订后的《股东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02通过了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03通过了修订后的《独立董事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内控制度的公告》(临2025-056)和《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 4、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5年11月21日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控制度的议案》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临2025-057) 三、相关附件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13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三十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