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华电(600863):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董事会授权,是指公司董事会在一 定条件和范围内,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委托总经理代为行使部分职权的行为。本办法所称行权, 指总经理按照董事会的要求依法代理行使被委托职权的行 为。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授权、行权、执行、变更等管理行 为适用于本办法。 第四条 董事会应当坚持依法合规、权责对等、风险可 控等基本原则,规范授权、科学授权、适度授权,实现决策 质量与效率相统一。在授权执行过程中,要切实落实董事会 授权责任,坚持授权不免责,加强监督检查,根据行权情况 对授权进行动态调整。 第五条 董事会授权分为基本授权、特别授权。 基本授权是指公司董事会授予的常规业务的决策权限。 基本授权由本办法规范。 特别授权是指对超出基本授权范围的某一特定事项或 某项特殊业务的授权。特别授权由公司董事会通过会议决议 的方式予以授权。 第六条 董事会根据有关规定和企业经营决策的实际 需要,将部分职权授予总经理行使。 第七条 董事会结合实际,根据公司战略发展、经营管 理状况、资产负债规模与资产质量、业务负荷程度、风险控 制能力等,科学论证、合理确定授权决策事项及授权额度标 准,防止违规授权、过度授权。对于在有关巡视、纪检监察、 审计等监督检查中发现突出问题的事项,坚持谨慎授权、从 严授权。 第八条 董事会将一定范围内的下列事项授予总经理 决策: (一)一定范围内的经营发展事项; (二)一定范围内的投资及资本运作事项; (三)一定范围内的融资事项; (四)一定范围内的对外捐赠或赞助事 (-----已省略余下内容,完整内容请查看交易所发布的PDF全文原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