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南水务(601199):江南水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证券简称:江南水务 证券代码:601199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三日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议程.......................................2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须知.......................................5议案一: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6议案二: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7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议程 1、召开时间:2025年11月13日14点00分 2、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三楼会议中心(江苏省江阴市滨江扬子江路66号)。 3、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网络投票系统及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主持人:董事长华锋先生。 三、参会人员签到、股东进行登记。 四、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人数、所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介绍参会人员。 五、推举监票人、计票人。 六、审议议案: 1.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江南水务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江南水务董事会议事规则 2.03江南水务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4江南水务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5江南水务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6江南水务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7江南水务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8江南水务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9江南水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七、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议案、发言、提问。 八、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进行现场表决。 九、休会等待网络投票表决结果。 十、宣布表决结果。 十一、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二、签署会议文件。 十三、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须知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江南水务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制订如下参会须知: 一、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会的正常秩序。 四、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六、在会议表决程序结束后进场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其投票表决无效。在进入表决程序前退场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如有委托的,按照有关委托代理的规定办理。 股东大会表决程序结束后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提交的表决票将视为无效。 七、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意见。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八、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 议案一: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关于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根据2024年7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江南水务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之前,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二、《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修订情况 根据《公司法》、《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江南水务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42)。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二: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取消监事会事项,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具体修订的制度如下: 2.01江南水务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江南水务董事会议事规则 2.03江南水务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4江南水务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5江南水务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6江南水务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7江南水务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8江南水务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9江南水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上述修订的制度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三日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