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升股份(688478):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证券代码:688478 证券简称:晶升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2 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23.94元/股调整为23.69元/股。 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3年8月17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二)2023年8月1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李小敏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三)2023年8月18日至2023年8月27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3年8月2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27)。 (四)2023年9月4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于2023年9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29)。 (五)2023年9月4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及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3年9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 (六)2023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 (七)2024年7月11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来源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4年7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来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八)2024年7月12日至2024年7月21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4年7月2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4-053)。 (九)2024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 (十)2024年11月15日,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已完成,本次归属股票数量为39.40万股,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过户登记确认书》。 公司于2024年11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1)。 (十一)2025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事项 (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于2025年6月13日披露了《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138,366,096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1,306,117股后的股本数137,059,97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4,264,994.75元(含税)。因存在差异化分红,调整后每股现金红利为0.2476元(含税)。 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调整方法和结果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发生派息事项的,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P=P-V 0 其中:P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0 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以上公式,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含预留部分)为:P=23.94-0.2476≈23.69元/股(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部分)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激励计划》有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本次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的议案进行核查,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调整授予价格的计算方法及确定过程合法、有效,本次调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且在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策的事项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授予价格由23.94元/股调整为23.69元/股。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调整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披露指南》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事项符合《管理办法》《披露指南》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持续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二)《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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