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石创(300706):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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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10月30日 00:02:10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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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阿石创: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06 证券简称:
阿石创 公告编号:2025-053
福建
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
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34人,其中首次授予部分30人,预留授予部分4人。
2、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24.72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16%
3、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7.10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05%
4 A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股普通股
5、归属价格:11.44元/股(调整后)
福建
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阿石创”或“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激励计划》及其摘要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1、激励工具: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3、限制性股票数量:153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33万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20万股)
4、限制性股票数量归属价格:11.48元/股(调整前)
5、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包括在本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6、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归属安排
(1)有效期: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54个月。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 归属安排 | 归属时间 | 归属比例 |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第一个归属期 |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
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40% |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第二个归属期 |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
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30% |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第三个归属期 |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
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30% |
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于2022年三季报披露之前授出,则各期归属时间安排与首次授予一致;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于2022年三季报披露之后授出,则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 归属安排 | 归属时间 | 归属比例 |
|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第一个归属期 |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予之
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50% |
|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第二个归属期 |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予之
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50% |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按照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归属条件已成就的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7、额外限售期
(1)除法定高管外所有的激励对象承诺每批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自每个归属期的首个交易日起的6个月内不以任何形式向任意第三人转让当期已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2)公司将统一办理各批次满足归属条件且满足6个月额外限售期要求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事宜。
(3)为避免疑问,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在6个月的额外限售期内发生异动不影响限售期届满后公司为激励对象办理当批次已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事宜。
8、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
(1)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2)激励对象公司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2022-2024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图所示:
| 归属期 | 业绩考核指标 |
| 第一个归属期 | 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
或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0%。 |
| 第二个归属期 | 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40%
或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0%。 |
| 第三个归属期 | 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60%
或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60%。 |
注:1、以上“营业收入”“净利润”指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2、以上“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剔除各期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的数值为计算依据(下同)。
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2022年三季报披露之前授予,则预留部分业绩考核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2022年三季报披露之后授予,则预留部分考核年度为2023-2024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归属期 | 业绩考核指标 |
| 第一个归属期 | 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40%
或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0%。 |
| 第二个归属期 | 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60%
或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60%。 |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3)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 个人年度 KPI考核结果 | 个人业绩系数 |
| 当个人KPI≥80分 | 100% |
| 当60≤个人KPI<80分 | 80% |
| 当个人KPI<60分 | 0% |
注:具体绩效考核分数确定根据公司绩效考核制度组织实施。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业绩系数。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公司/公司股票因经济形势、市场行情等因素发生变化,继续执行激励计划难以达到激励目的,经公司董事会及/或股东大会审议确认,可决定对本激励计划的尚未归属的某一批次/多个批次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或终止本激励计划。
(二)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2年9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2年9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3、2022年9月29日至2022年10月8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予以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反馈记录。2022年10月10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65)。
4、2022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69)。
5、2022年10月1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7、2023年9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2022
《关于作废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9、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发表意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三)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的差异1、2022年10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首次授予日为2022年10月19日,以11.48元/股的价格向44名激励对象授予133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2022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2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合计6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按作废处理。
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度审计报告》及《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未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不满足归属条件,作废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但第一个归属期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作废数量53.2万股(含上述已离职2人首次授予但第一个归属期尚未归属的2.4万股限制性股票)。
综上,上述共计作废的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6.8万股。
3、2023年9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2022
《关于作废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因公司已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由11.48元/股调整为11.47元/股。
鉴于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5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合计7.20万股(不含第一个归属期已取消归属的4.8万股限制性股票)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按作废处理。
本次实际预留授予14.50万股限制性股票,剩余5.50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再授予,按作废失效处理。
4、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因公司已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由11.47元/股调整为11.44元/股。
鉴于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5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含在离职程序中1人)、1名激励对象被选举成为监事,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合计8.70万股(不含第一个归属期已取消归属的5.80万股限制性股票)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按作废处理。
5、2025年1月,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1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并自愿放弃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但尚未归属该激励对象的全部股份,公司因此作废上述股份合计1.20万股。
6、2025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管理办法》,鉴于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25人2024年度个人绩效考评结果为“60≤个人KPI<80分”,本次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80%;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1人2024年度个人绩效考评结果为“60≤个人KPI<80分”,本次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80%,上述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合计4.98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按作废处理。
除上述内容外,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2022
二、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的说明
(一)董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5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相关归属事宜。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34名,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1.82万股。
(二)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授予日为2022年10月19日,第三个等待期于2025年10月18日届满。因此,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为2025年10月19日至2026年10月18日。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授予日为2023年9月28日,第一个等待期于2025年9月27日届满。因此,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为2025年9月28日至2026年9月27日。
(三)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情况说明
| 归属条件 | 是否达到归属条件的说明 |
|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
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
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
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归
属条件。 |
|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
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
足归属条件。 | |
|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 | 经审计,2024年度,公司合
并报表营业收入
元,
1,183,014,346.13 2024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为
93.82%,达到了业绩指标的
考核要求,满足归属条件。 |
| 归属期 | 业绩考核目标 | |
| 首次授予第三
个归属期、预
留授予第二个
归属期 | 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年营业收
入增长率不低于60%
或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年净利润
增长率不低于60%。 | |
| 注:1、以上“营业收入”“净利润”指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合并报
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2、以上“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剔
除各期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的数值为计算依据(下同) | | |
| 4、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
上的任职期限。 |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且仍在职
激励对象共34名,其中首次
授予部分30名,预留授予部
分4名。 | |
| 5、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
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
数量。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个人年度 KPI考核结果 个人业绩系数
当个人KPI≥80分 100%
当60≤个人KPI<80分 80%
当个人KPI<60分 0%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业绩
系数。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
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 本次可归属的34名激励对象
中,首次授予部分5名激励对
象个人业绩系数为100%、25
名激励对象个人业绩系数为
80%,预留授予部分3名激励
对象个人业绩系数为100%、
1名激励对象个人业绩系数为
80%。
公司将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
办理后续归属相关事宜。 | |
| | 个人年度 KPI考核结果 | 个人业绩系数 |
| | 当个人KPI≥80分 | 100% |
| | 当60≤个人KPI<80分 | 80% |
| | 当个人KPI<60分 | 0% |
| | | |
| 6、除法定高管外所有的激励对象承诺每批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自每个归属期的首个交易日起的6个月内不以任何形式向任意第
三人转让当期已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将统一办理各
批次满足归属条件且满足6个月额外限售期要求的限制性股票的
归属事宜。 | 首次授予部分额外限售期6个
月的等待期将于2026年4月
18日届满。预留授予部分额
外限售期6个月的等待期将于
2026年3月27日届满。公司
将办理对应批次满足归属条件
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事宜。 |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归属,并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后续归属相关事宜。
(四)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公司对于本次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处理,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
三、本次可归属的激励对象及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一)首次授予部分
1、授予日:2022年10月19日
2、归属人数:30人;
3、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24.72万股;
4、授予价格:11.44元/股(调整后);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6、本次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归属具体情况如下:
| 序
号 | 姓名 | 国籍 | 职务 | 获授的限制性
股票数量(万
股) | 首次授予的第
三个归属期可
归属的限制性
股票数量(万
股) | 首次授予部分
第三个归属期
限制性股票数
量占已获授限
制性股票总量
的比例(%) |
| 1 | 赵秀华 | 中国 |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 8 | 2.4 | 30.00 |
| 2 | 陈世荣 | 中国 | 副总经理 | 5 | 1.2 | 24.00 |
| 3 | 苏百樱 | 中国
台湾 |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
技术(业务)人员 | 2.5 | 0.6 | 24.00 |
| 4 | 陈宗鸿 | 中国
台湾 |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
技术(业务)人员 | 2.5 | 0.6 | 24.00 |
| 其他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26人)
合计
注: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
(二)预留授予部分
1、授予日:2023年9月28日
2、归属人数:4人;
3、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的限制性股
4、授予价格:11.44元/股(调整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
6、本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 | 80.5 | 19.92 | 24.75 | | | |
| | 98.5 | 24.72 | 25.10 | | | |
注: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预留授予部分
1、授予日:2023年9月28日
2、归属人数:4人;
3、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7.1万股;
4、授予价格:11.44元/股(调整后);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6、本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归属具体情况如下:
| 序
号 | 姓名 | 国籍 | 职务 | 获授的限制
性股票数量
(万股) | 预留授予部分
第二个归属期
可归属的限制
性股票数量
(万股) | 预留授予部分
第二个归属期
限制性股票数
量占已获授限
制性股票总量
的比例(%) |
| 1 | 李强 | 中国 | 董事 | 4 | 2 | 50 |
| 2 | 孙昊 | 中国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
书 | 5 | 2.5 | 50 |
| | 5.5 | 2.6 | 47.27 | | | |
| | 14.5 | 7.1 | 48.97 | | | |
注: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激励计划设定的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发表的明确意见
经核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本事项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本次拟归属的34名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
五、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的,本次董事会决议日前 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含持股5%以上的股东。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董事会决议日前6个月内无核查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六、本次归属对公司相关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相关事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
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318,200股,总股本将由153,220,499股增加至
153,538,699股,将影响和摊薄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归属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归属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七、律师意见
上海嘉厚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已就本次归属和本次作废的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归属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决议》;
4、《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
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