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研设计(301167):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合规管理办法
 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合规管理办法 (2025年10月29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法合规经营管理,建立健全公司合规管理体系,有效防范合规风险,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及《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参照《安徽省省属企业合规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各子公司结合自身经营特点、相关行业监管及合规要求参照本办法制定相应管理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合规,是指公司及员工的经营管理行为符合所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行业准则、《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等要求。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合规风险,是指公司及员工因不合规行为,引发法律责任、受到相关处罚、造成经济或声誉损失以及其他负面影响的可能性。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合规管理,是指以有效防控合规风险为目的,以提升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为导向,以公司和员工的经营管理行为为对象,开展包括制度制定、风险识别、合规审查、风险应对、责任追究、考核评价、合规培训等有组织、有计划的管理活动。 第六条合规管理应当坚持以下原则: (一)全面覆盖,突出重点。合规要求覆盖全业务领域、全体员工、经营管理全链条,同时结合实际突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人员的依法合规经营。 (二)强化责任,注重协同。坚持“管业务必须管合规”,推动合规管理与法律风险防范、纪检监察、审计、内控、风险管理等工作相统筹、相衔接,确保合规管理体系有效运行。 (三)预防为主,惩防并举。立足事先预防和过程控制,建立健全合规管理机制,最大限度防范合规风险;通过惩戒手段和形成高压态势,达到警示和预防目的。 (四)确保实效,持续完善。合规管理应从经营范围、组织架构及业务规模等实际出发,着力解决引发合规风险的实际问题。持续完善合规体系建设的思路、目标和工作重点,适应实际工作需要。 第七条公司应牢固树立合规经营理念,大力营造合规文化氛围,积极引导员工遵守职业道德,依法合规开展各项经营活动。 第二章 合规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八条合规管理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公司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合规管理第一责任人,对合规管理负总责。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协助主要领导组织推进合规管理工作,对分管业务领域合规管理承担领导责任。 第九条公司党委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的领导作用,党委会按照“三重一大”集体决策规定,前置研究合规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重要制度,听取合规管理工作汇报。 公司应当严格遵守党内法规制度,党建工作机构在党委领导下,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应职责,推动相关党内法规制度有效贯彻落实。 第十条公司董事会发挥合规管理工作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作用,职责主要包括: (一)审议批准合规管理基本制度、体系建设方案和年度报告等。 (二)研究决定合规管理重大事项。 (三)推动完善合规管理体系并对其有效性进行评价。 (四)决定合规管理部门设置及职责。 (五)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其他合规管理职责。 第十一条公司经理层发挥谋经营、抓落实、强管理作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拟订合规管理体系建设方案,经董事会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拟订合规管理基本制度,批准年度计划等,组织制定合规管理具体制度。 (三)根据董事会决定,建立健全合规管理组织架构。 (四)组织应对重大合规风险事件。 (五)指导监督各部门和所属单位合规管理工作。 (六)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其他合规管理职责。 第十二条公司设立首席合规官,对公司主要负责人负责。首席合规官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组织起草合规管理年度报告等相关合规管理文件。 (二)参与企业重大事项决策,提出合规审查意见。 (三)组织开展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 (四)领导合规管理部门组织开展相关工作,指导业务和职能部门、各分支机构、所属企业合规管理工作,并组织实施考核评价。 (五)向董事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汇报合规管理重大事项、合规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六)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其他合规管理职责。 第十三条审计部作为合规管理的牵头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合规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一)起草合规管理基本制度、具体制度、年度计划和工作报告等。 (二)负责规章制度、经济合同、重大决策合规审查。 (三)组织开展合规风险识别、预警和应对处置,根据董事会授权在首席合规官领导下开展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 (四)指导、监督、检查业务及职能部门、各分支机构、所属企业合规管理工作,并实施考核评价。 (五)受理职责范围内的违规举报,提出分类处置意见,组织或者参与对违规行为的调查。 (六)组织或者协助业务及职能部门开展合规培训,受理合规咨询,推进合规管理信息化建设。 (七)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其他合规管理职责。 公司应当配备与经营规模、业务范围、风险水平相适应的专职合规管理人员,加强业务培训,提升专业化水平。 第十四条公司各业务及职能部门承担合规管理主体责任,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部门业务合规管理制度和流程,开展合规风险识别评估,编制风险清单和应对预案。 (二)定期梳理重点岗位合规风险,将合规要求纳入岗位职责。 (三)负责本部门经营管理行为的合规审查。 (四)及时报告合规风险,组织或者配合开展应对处置。 (五)组织或者配合开展违规问题调查和整改。 (六)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其他合规管理职责。 第十五条各业务及职能部门根据需求至少设置一名专(兼)职合规管理员,合规管理员职责主要包括: (一)组织收集本业务领域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与公司生产活动、产品和服务相关的国家及行业标准、技术规范等合规相关文件。 (二)做好公司合规管理工作的部署和信息通报。 (三)督促推进本部门合规管理制度和管理流程建设。 (四)协调推进本部门合规管理培训和合规文化建设。 (五)合规管理牵头部门要求完成的其他合规工作。 第十六条公司纪检监察机构、监督追责等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在职权范围内对合规要求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对违规行为进行调查,按照规定开展责任追究。 第十七条公司应当积极引导、支持公司律师充分参与企业合规管理工作,强化法律服务保障职能,推动完善企业合规管理体系,防范化解企业合规经营风险。 第三章 合规管理制度建设 第十八条公司根据适用范围、效力层级等,构建分级分类的合规管理制度体系。制度体系包括合规管理基本制度、具体制度或专项指南、操作指引等。 第十九条公司审计部牵头制定合规管理基本制度,明确总体目标、机构职责、运行机制、考核评价、监督问责等内容。 第二十条公司结合实际,制定合规管理运行机制的各项操作指引,针对劳动用工、招标采购等重点领域,以及合规风险较高的业务,制定具体制度或者专项指南。 第二十一条公司根据法律法规、监管政策等变化情况,以及日常经营管理中发现或暴露的合规管理缺陷,及时对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对执行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第四章 合规管理运行机制 第二十二条公司推动风险防范关口前移,建立合规风险识别评估预警机制,全面梳理经营管理活动中的合规风险,建立并定期更新风险数据库,对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影响程度、潜在后果等进行分析,对典型性、普遍性或者可能产生严重后果的风险及时预警。 第二十三条公司将合规审查作为必经程序嵌入经营管理流程,重大决策事项的合规审查意见应当由首席合规官审批,对决策事项的合规性提出明确意见。 业务及职能部门、合规管理部门依据职责权限完善审查标准、流程、重点等,对审查情况开展后评估。 第二十四条公司审计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合规检查,业务及职能部门也可以根据需要自行开展合规检查。开展合规检查,应客观公正并保留相应的证据,企业主要负责人应给予支持,业务及职能部门应予以配合。 第二十五条发生合规风险,相关业务及职能部门应当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并按规定向分管领导及合规管理部门报告。公司遇重大合规风险及事项,除及时向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合规管理部门报告外,还须向上级单位合规管理部门报告。 公司因违规行为引发重大法律纠纷案件、重大行政处罚、刑事案件,或者被国际组织制裁等重大合规风险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企业重大资产损失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应当由首席合规官牵头,合规管理部门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应对。 第二十六条公司建立违规问题整改机制,及时制定和实施合规整改计划,通过健全规章制度、优化业务流程等,堵塞管理漏洞,提升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 第二十七条公司设立违规举报平台,公布举报电话、邮箱或者信箱,相关部门按照职责权限受理违规举报,并就举报问题进行调查和处理,对造成资产损失或者严重不良后果的,移交责任追究部门;对涉嫌违纪违法的,按照规定移交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或者机构。 公司应当对举报人的身份和举报事项严格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 第二十八条公司完善违规行为责任追究机制,按照公司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针对问题和线索及时开展核查,严肃追究违规人员责任。 第二十九条公司建立专业化、高素质的合规管理队伍,根据业务规模、合规风险水平等因素加强专职、兼职合规管理人员的配备,通过持续加强业务培训,提升队伍能力水平。 第三十条公司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合规管理与法务管理、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协同运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避免交叉重复,提高管理效能。合规管理应当加强与审计监督、财会监督、司法监督等机制的协调联动,形成合力。 第三十一条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开展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针对重点业务合规管理情况适时开展专项评价,强化评价结果运用,内部审计部门适时对合规管理体系的有效性等进行合规审计。公司可以委托外部专业机构参与评价和审计。 第三十二条公司将合规管理作为法治建设重要内容,纳入对业务和职能部门、分支机构、所属企业负责人的年度考核评价。对员工和所属单位合规职责履行情况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作为员工考核、干部任用、评优评先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三条公司引导、鼓励员工提出合规管理改进建议,宣扬守法诚信、合规经营典范,对在合规管理领域有突出贡献的员工给予激励奖励。 第五章 合规管理重点 第三十四条公司应当根据外部环境变化,结合自身实际,在全面推进合规管理的基础上,突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及重点人员,切实防范合规风险。 第三十五条加强对以下重点领域的合规管理: (一)公司治理。全面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强化制度文件的合规审查,提升决策有效性,保障党委会、董事会、经理层等依据法律规定正确履职,实现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有效融合。 (二)投资并购。公司投资行为应坚持审慎原则,全面分析项目风险,规范可行性研究论证,组织开展产业论证、尽职调查、财务审计、资产评估、法律审查等重点环节工作,严格履行报批程序。 (三)合同管理。树立审慎签约、诚信履约的合规文化。重视合同管理与合规审查,严禁签订虚假合同。关注商业条款及商业条件不对等的商业合同。 (四)信息披露。完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要求,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则,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关联交易。加强关联交易管理,建立健全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机构关于关联交易的相关要求,禁止进行不当或违规关联交易。 (六)市场交易。完善交易管理制度,严格履行决策批准程序,建立健全自律诚信制度,突出反商业贿赂、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规范资产交易、投标等活动。正确履行合同,不得无正当理由放弃应得合同权益,保障企业资产安全与良好商业信誉。 (七)招标采购。健全招标采购制度,强化制度执行,严禁应招未招、虚假招标的行为,强化依法合规采购;完善对供应商在招标采购中失信行为处理机制。 (八)财务税收。健全财务内部控制体系,严守财经纪律,严格遵守财务规章制度、规范,严格执行财务事项操作和审批流程。坚持依法纳税,严格遵守税收法律政策。 (九)知识产权。及时申请注册知识产权成果,规范实施许可和转让,及时制止外部侵权行为,加强对商业秘密和商标的保护。 (十)信息安全。强化信息安全保护的有效性与执行性,采取全面可行的保护措施,防止重大商业信息与内幕信息泄露。尊重业务伙伴和客户的隐私信息。 依法合规规范采集、处理、保存和使用个人信息。 (十一)劳动用工。严格遵守劳动法律法规,健全完善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规范劳动合同签订、履行、变更、竞业禁止约定内容、中止及解除,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十二)安全生产。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完善企业生产规范和安全环保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整改违规问题。 (十三)产品质量。完善质量管控体系,加强过程控制,严把各环节质量关,提供合格产品和优良服务。 (十四)其他需要重点关注的领域。 第三十六条加强对以下重点环节的合规管理: (一)制度制定环节。强化对规章制度、改革方案等重要文件的合规审查,确保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等要求。 (二)经营决策环节。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细化各层级决策事项和权限,加强对决策事项合规论证把关机制,保障决策依法合规。 (三)运营管理环节。严格执行合规制度,加强对重点流程的监督检查,确保经营过程中照章办事、按章操作。 (四)其他需要重点关注的环节。 第三十七条加强对以下重点人员的合规管理: (一)管理人员。促进管理人员切实提高合规意识,带头依法依规开展经营管理活动,认真履行承担的合规管理职责,强化考核与监督问责。 (二)重要风险岗位人员。涉及市场销售、招标采购、安全生产、人事管理、财务管理、信披管理、知识产权管理等重要风险岗位。公司要有针对性加大以上岗位人员培训力度,使重要风险岗位人员熟悉并严格遵守业务涉及的各项规定。 合规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的,应该组织签订合规承诺书,加强监督检查和违规行为追责。 (三)其他需要重点关注的人员。 第六章 合规文化 第三十八条公司将合规管理纳入党委法治专题学习,推动领导人员强化合规意识,带头依法依规开展经营管理活动。 第三十九条公司建立常态化合规培训机制,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加强全员合规知识和能力的教育培训,并将合规管理作为初任领导干部、管理人员、重点岗位人员和新入职人员培训必修内容。 第四十条公司加强合规宣传教育,及时发布合规手册,组织签订合规承诺,强化全员守法诚信、合规经营意识。 第四十一条公司引导全体员工自觉践行合规理念,遵守合规要求,接受合规培训,对自身行为合规性负责,培育具有企业特色的合规文化。 第七章 信息化建设 第四十二条公司加强合规管理信息化建设,结合实际将合规制度、合规审查、合规培训、违规行为记录等纳入信息系统。 第四十三条公司定期梳理业务流程,查找合规风险点,运用信息化手段将合规要求和防控措施嵌入流程,针对关键节点加强合规审查,强化过程管控。 第四十四条公司加强合规管理信息系统与财务、投资、采购等其他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实现数据共用共享。 第四十五条公司利用大数据等技术,加强对重点领域、关键节点的实时动态监测,逐步实现合规风险即时预警、快速处置。 第八章 监督问责 第四十六条所属企业违反本办法规定,因合规管理不到位引发违规行为的,公司可以约谈相关企业并责成整改;造成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根据相关规定开展责任追究。 第四十七条公司应当对在履职过程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应当发现而未发现违规问题,或者发现违规问题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人员开展责任追究。 对于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合规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合规管理要求履行相应的合规管理职责。合规管理人员举证证明已经按照规定履行传达、劝阻和制止等相应职责的,应当减轻或免除责任。 企业已经建立完备有效的合规管理体系,经评估符合有关要求的,可以作为减轻或者免除责任追究的考量因素。 第九章 附则 第四十八条本办法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办法与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四十九条本办法由审计部负责修订和解释。 第五十条本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原《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试行)》(皖设股董〔2022〕49号)同时废止。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