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安科技(300767):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之股东完成协议转让股权过户登记暨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时间:2025年10月30日 00:12:41 中财网
原标题:震安科技: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之股东完成协议转让股权过户登记暨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67 证券简称: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5-091
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之股东完成协议转让股权过户登记暨
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本次股权转让的基本情况
2025年6月17日,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华创三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创三鑫)的两名法人股东:振华(昆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昆明振华)、北京凯韦铭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凯韦铭)与深圳东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东创)签署了《深圳东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振华(昆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凯韦铭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华创三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深圳东创以人民币61,608万元对价,受让昆明振华、北京凯韦铭持有的华创三鑫100%股权。

本次股权转让前,昆明振华持有华创三鑫54.7619%股权,深圳东创以人民币337,377,114元对价受让昆明振华持有的华创三鑫54.7619%股权;北京凯韦铭持有华创三鑫45.2381%股权,深圳东创以人民币278,702,886元对价受让北京凯韦铭持有的华创三鑫45.2381%股权。

同日,深圳东创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涛先生签署《表决权放弃协议》,本次股权转让涉及股权的市场监督管理变更备案手续完成之日,李涛先生自愿、无条件且不可撤销的放弃33,154,92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2%,以下简称“弃权股份”)股份的表决权,在《表决权放弃协议》约定的弃权期限内,弃权股份不得计入有效表决权。李涛先生出具《关于不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的承诺函》,承诺自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之日起至宁花香女士、周建旗先生丧失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地位之日期间,不谋求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通过本次股权转让及表决权放弃的安排,李涛先生持有震安科技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变更为14,599,107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5.28%);深圳东创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50,072,944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8.12%)。本次股权转让及表决权放弃完成后,深圳东创将取得震安科技的控制权;宁花香女士和周建旗先生为深圳东创的实际控制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由李涛先生变更为宁花香女士和周建旗先生[内容详见2025年6月18日、2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之股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及实际控制人签署<表决权放弃协议><不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的承诺函>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关于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二、本次协议转让股权过户登记完成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协议转让股权事项已在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并于2025年10月28日取得控股股东的新《营业执照》,相关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持股主体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前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 
 出资数额(万元)持股比例出资数额(万元)持股比例
昆明振华23054.7619%00
北京凯韦铭19045.2381%00
深圳东创0042010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深圳东创已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向昆明振华、北京凯韦铭支付了保证金以及第一期转让价款共计30,804万元,并将按照协议约定完成后续的股权转让价款支付。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制权变更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华创三鑫持有公司50,072,94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8.12%,公司控股股东不变,仍为华创三鑫。

深圳东创持有华创三鑫100%股权。宁花香女士和周建旗先生为深圳东创的实际控制人,通过华创三鑫间接控制公司18.12%股权。

深圳东创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深圳东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697116838F
法定代表人宁花香
注册资本6,912.25万元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滨海社区海天一路11、13、15号深圳市 软件产业基地5栋4层
成立日期2009年11月30日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计算机软硬件的研发与销售;国内贸易、货物 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 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 许可经营项目:以下项目涉及应取得许可审批的,须凭相关审 批文件方可经营:通信设备、安防设备、汽车配件、医疗器械、 电子信息产品的注塑结构件、零部件及五金结构件、零部件的 解决方案及模具研发、产品制成与销售。
同时,根据李涛先生于2025年6月17日签署的《表决权放弃协议》,自本次协议转让股权完成过户登记手续之日,李涛先生自愿、无条件且不可撤销的放弃33,154,92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2%)股份的表决权,在《表决权放弃协议》约定的弃权期限内,弃权股份不得计入有效表决权。李涛先生出具的《关于不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的承诺函》承诺:自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之日起至宁花香女士、周建旗先生丧失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地位之日期间,不谋求上市公司的控制权。公司实际控制人由李涛先生变更为宁花香女士和周建旗先生(宁花香女士与周建旗先生系合法夫妻关系)。

新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宁花香周建旗
曾用名周剑琦
性别
国籍中国中国
身份证号码4306021968XXXXXXXX4301811969XXXXXXXX
住所/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XXXXXX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XXXXXX
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四、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一)本次控股股东之股东协议转让股权事项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法定持股要求和原有的持股承诺的情况。

(二)本次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结果与前期各方签署的协议一致。本次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完成后,相关股东在后续权益变动时将严格遵照上述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要求执行。

(三)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相关约定,在本次协议转让股权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后的30个日历日内将会对公司董事会进行改组。

(四)本次控股股东之股东协议转让股权事项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不变,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本次控股股东之股东协议转让股权事项不触及要约收购,亦不构成关联交易。本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控股股东之股东协议转让股权事项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六)本次控股股东之股东协议转让股权事项旨在充分利用深圳东创的行业资源和优势,为公司业务发展赋能,提高公司的经营及管理,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增强公司的治理能力、盈利能力、抗风险能力和整体竞争力,提升公司对社会公众股东的投资回报。

(七)深圳东创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情形,具备收购上市公司的主体资格。本次交易中深圳东创支付的股权转让款来源于其自有或自筹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使用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资金的情况,不存在上市公司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深圳东创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八)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登记通知书》(京海)登字[2025]第1442753号;
(二)北京华创三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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