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事利(301066):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时间:2025年10月30日 00:17:31 中财网
原标题:万事利: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1066 证券简称:万事利 公告编号:2025-062
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18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13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杭州市天城路68号万事利科技大厦B座2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提案类型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2.00《关于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 案》非累积投票提案√作为投票对象的子 议案数(8)
2.01《股东会议事规则》非累积投票提案
2.02《董事会议事规则》非累积投票提案
2.03《独立董事制度》非累积投票提案
2.04《对外担保管理制度》非累积投票提案
2.05《对外投资管理制度》非累积投票提案
2.06《关联交易管理制度》非累积投票提案
2.07《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非累积投票提案
2.08《募集资金管理制度》非累积投票提案
2、审议与披露情况: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3、本次会议共审议2项议案,议案1.00、2.00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4、特别说明:本次会议所审议事项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2025年11月18日,上午9:00至11:30。采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须在2025年11月17日下午3:30之前发送邮件到公司电子邮箱
3、现场登记地点:杭州市天城路68号万事利科技大厦B座9楼董事会办公室。

4、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

5、现场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②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③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原件或传真件);④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③法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4)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③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原件、传真件或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的扫描件);④法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5)按照上述规定在参会登记时所提交的复印件,必须经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或个人股东的受托人、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确认“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按照上述规定在参会登记时可提供电子邮件发送的扫描件的,扫描件必须直接发送至本通知指定的邮箱(wensli@wensli.cn),并经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受托人或法人股东代理人签字确认“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除必须出示的本人身份证原件外,符合前述条件的复印件、传真件及电子邮件扫描件将被视为有效证件。

(6)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公司董事会秘书指定的工作人员将对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个人股东的受托人、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形式审核,拟参会人员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符合上述规定的,可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拟参会人员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部分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不得参与现场投票。

6、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学书
电话:0571-86847618
电子邮箱:wensli@wensli.cn
传真号码:0571-86817685
7、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1066
2、投票简称:万事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本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1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本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18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附件二
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
 提案名称备注同意反对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议案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0《关于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 案》√作为投票对 象的子议案数 (8)   
2.01《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董事会议事规则》   
2.03《独立董事制度》   
2.04《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5《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6《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7《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8《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注:如欲投票赞成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说明:1、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三:
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法人股东名称/自然 人股东姓名(全称) 
股东地址 
股东证券账户 开户证件号码 
法人股东法定 代表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权登记日收市 持股数量 
是否委托他人 参加会议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 号码 
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联系地址 
注: 1、本人(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单位) 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2、已填妥及签署的登记截止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 件复印件),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3、请用正楷填写此表。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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