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方股份(600100):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

时间:2025年10月30日 00:42:21 中财网
原标题:同方股份: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100 股票简称:同方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38
债券代码:253351 债券简称:23同方K1
债券代码:253464 债券简称:23同方K2
债券代码:253674 债券简称:24同方K1
债券代码:256001 债券简称:24同方K2
债券代码:256597 债券简称:24同方K3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由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参股公司同方全球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方全球人寿”)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保险合同》(财会(2020)20号)(以下简称“新保险合同准则”),公司同步执行新保险合同准则,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会计政策变更。

? 公司于2025年1月1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并根据新保险合同准则的要求追溯调整前期数据。经追溯调整后,公司2025年1月1日总资产为516.33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69.62亿元,2024年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01亿元,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82亿元。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会计准则解释作出的法定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0年12月,财政部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保险合同》,根据该通知的相关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同时,允许企业提前执行。

公司参股公司同方全球人寿于2025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保险合同准则,公司同步于2025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保险合同准则,并按照以上新保险合同准则相关要求进行会计政策变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性质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变更会计政策。

(二)会计政策变更内容
1.变更前会计政策
本次政策变更前,公司及公司参股公司同方全球人寿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再保险合同》,以及财政部于2009年12月印发的《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09〕15号)、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会计政策
本次政策变更后,公司及公司参股公司同方全球人寿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新保险合同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

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相关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公司参股公司同方全球人寿实施新保险合同准则后,导致其在保险服务收入的确认、保险合同负债的计量以及财务报表的列报等方面发生重大变化。按照准则要求,公司需对同方全球人寿的权益法核算结果进行追溯调整,重述前期财务报表。

经过追溯调整后,同方全球人寿2025年1月1日总资产为428.36亿元、所有者权益为75.40亿元,2024年1-9月净利润为4.29亿元,2024年净利润为7.19亿元。公司按照权益法核算追溯调整后,公司2025年1月1日总资产为516.33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69.62亿元,2024年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01亿元,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82亿元。

2025年1-9月,公司对参股公司同方全球人寿按照权益法核算的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追溯调整后)增加2.69亿元。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特此公告。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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