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直股份(600038):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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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10月30日 00:42:39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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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中直股份: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38 证券简称:
中直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7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调整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为日常生产经营中持续必要的业务,对公司无不
利影响,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调整的原因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分别于2024
年11月15日、2024年12月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情况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6日披露的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以及于2024年12月7日披露的《中
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
告编号:2024-059)。
现根据生产经营计划,公司拟对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
金额进行调整。
(二)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调整履行的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因生产经营计划调整,公司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进行
了合理调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公平、合理,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我们认为该议案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同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2、董事会审议和表决程序
2025年10月2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4名关联
董事回避表决,4名非关联董事全票表决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会批准,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三)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调整情况
单位:万元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原2025年
预计金额 | 截至2025年三
季度末实际执行 | 本次拟调
整金额 | 调整后预计
金额 |
| 采购商品/接
受劳务 | 中国航空工业集
团其他下属公司 | 购买材料、产品、备
件、保障器材、加工
服务、技术服务等 | 2,200,000 | 904,640 | - | 2,200,000 |
| 出售商品/提
供劳务 | 中国航空工业集
团其他下属公司 | 销售产品、材料、加
工服务和技术服务等 | 270,000 | 154,564 | 180,000 | 450,000 |
| 租赁 | 中国航空工业集
团其他下属公司 | 房屋设备、土地 | 5,500 | 1,237 | - | 5,500 |
| 存款余额 | 中航财务 | 金融服务 | 3,000,000 | 1,528,832 | - | 3,000,000 |
| 贷款余额 | 中航财务 | 金融服务 | 550,000 | 230,000 | - | 550,000 |
| | 中国航空工业集
团其他下属公司 | 金融服务 | 20,000 | 11,698 | - | 20,000 |
| 其他金融服务
(保理、融资租
赁等) | 中航财务 | 金融服务 | 50,000 | - | - | 50,000 |
| | 中国航空工业集
团其他下属公司 | 金融服务 | 50,000 | - | - | 50,000 |
| 利息收入 | 中航财务 | 金融服务 | 5,500 | 4,571 | 4,500 | 10,000 |
| 利息支出 | 中航财务 | 金融服务 | 9,000 | 1,923 | - | 9,000 |
| | 中国航空工业集
团其他下属公司 | 金融服务 | 2,000 | 115 | - | 2,000 |
| 合计 | 6,162,000 | 2,837,580 | 184,500 | 6,346,500 | |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航空工业集
团”)
1、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 名称 |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000710935732K | |
| 成立时间 | 2008年11月6日 | |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5号院19号楼 | |
| 主要办公地点 | 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5号院19号楼 | |
| 法定代表人 | 程福波 | |
| 注册资本 | 6,400,000万元 | |
| 经营范围 | 经营国务院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军用航空器及发动机、制导武器、
军用燃气轮机、武器装备配套系统与产品的研究、设计、研制、试验、
生产、销售、维修、保障及服务等业务。金融、租赁、通用航空服务、
交通运输、医疗、工程勘察设计、工程承包与施工、房地产开发等产
业的投资与管理;民用航空器及发动机、机载设备与系统、燃气轮机、
汽车和摩托车及发动机(含零部件)、制冷设备、电子产品、环保设
备、新能源设备的设计、研制、开发、试验、生产、销售、维修服务;
设备租赁;工程勘察设计;工程承包与施工;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与
以上业务相关的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进出口业务;船舶的技术开发、
销售;工程装备技术开发;新能源产品的技术开发。 | |
|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100%,为实际控制人。 | |
| 财务数据 |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
| | 资产总额 | 13,305.63亿元 |
| | 负债总额 | 8,874.09亿元 |
| | 净资产 | 4,431.54亿元 |
| | 资产负债率 | 66.69% |
| | 项目 | 2023年度(经审计) |
| | 营业收入 | 5,896.80亿元 |
| | 净利润 | 210.52亿元 |
| 其他 | 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 |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上述关联方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3、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与中国航空工业集团的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中
国航空工业集团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
(二)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航财务”)
1、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 名称 | 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000710934756T | |
| 成立时间 | 2007年5月14日 | |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乙10号 | |
| 主要办公地点 |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乙十号艾维克大厦18层 | |
| 法定代表人 | 周春华 | |
| 注册资本 | 395,138万元 |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
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
经营活动。) | |
|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持股66.5433%,为中航财务的控股股东。 | |
| 财务数据 |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 |
| | 资产总额 | 2,101.88亿元 |
| | 负债总额 | 1,970.46亿元 |
| | 净资产 | 131.42亿元 |
| | 资产负债率 | 93.75% |
| | 项目 | 2024年度(经审计) |
| | 营业收入 | 37.59亿元 |
| | 净利润 | 8.64亿元 |
| 其他 | 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 |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航财务与公司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3、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与中航财务的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中航财务依
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各项关联交易的定价按以下标准及顺序确定:
(一)交易事项实行政府定价的,直接适用该价格;
(二)交易事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合理
确定交易价格;
(三)除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外,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
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以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
(四)交易事项无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的,交易定价以关
联方与独立的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价格确定;
(五)既无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也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
可供参考的,以合理的构成价格作为定价的依据,构成价格为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方向
和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的合理配置,有助于公司业务发展,提升市场竞争力。
公司与各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长期以来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
的有序进行。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遵循了市场公允原
则,未侵占任何一方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五、本次涉及调整的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一)产品、原材料等互供协议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昌飞集团新增向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其他下属
公司提供航空产品,目前合同正在拟定中。
(二)金融服务框架协议
本公司已与中航财务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期限一年。协议约
定中航财务在其经营范围内,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存款、贷款、结算、承兑及非融资性保函服务,以及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其他金融服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6日披露的《中
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
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七、备查文件
1、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