播恩集团(001366):监事会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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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10月30日 01:32:32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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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恩集团:监事会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均为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中高层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3、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符合《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同意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 10月 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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