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软件(600536):中国软件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证券代码:600536 证券简称:中国软件 公告编号:2025-053 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 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2024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99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05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22人。 2024年收入总额(经审计)203,338.19万元,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154,719.6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33,220.05万元。 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169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主要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22,208.86万元。 本公司属于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中兴华所在该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0,45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被判定在20%的范围内对亨达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上述案件已完结,且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该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行政监管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纪律处分1次。49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6人次、行政监管措施41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2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担任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申海洋先生:2008年成为执业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中兴华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近三年签署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郑玉瑞,2023年成为执业注册会计师,202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中兴华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武晓景,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2005年,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相关专业技术咨询),2018年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起为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复核工作;近四年负责过多个上市公司审计业务项目的质量复核,包括上市公司年报及并购重组审计、IPO审计和新三板挂牌企业审计等,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公司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承担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根据其工作量与工作质量,审计服务费用合计89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69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 2025年度公司继续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承担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根据其工作量与工作质量,审计服务费用合计94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74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进行了了解,对其2024年在为公司提供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服务中,所表现出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对公司聘用2025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如下意见:“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职业责任保险金,且相关职业责任保险能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本公司审计工作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成员与本公司保持了形式上和实质上的双重独立,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项目成员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专业胜任能力;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工作成果客观公正,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同意继续聘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为公司出具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审计费用合计为94万元。”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全部7位董事一致同意了该项议案,同意继续聘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为公司出具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审计费用合计为94万元。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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