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司凯(300521):转让参股公司部分股权
4、其他情况说明: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微瓷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标的公司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微瓷为公司的参股公司,微瓷系由公司、中熙、AGC陶瓷株式会社共同控制的公司。 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之一李明之先生担任微瓷的董事长。
(一)协议双方 甲方:景德镇昌南新区中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乙方: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交易标的、成交金额 乙方拟将持有微瓷科技(江西)有限公司91.20万美元认缴出资额(已实缴),对应目标公司32%股权转让给甲方,交易对价为106万元人民币。 (三)交割先决条件、股权转让价款的支付及交割 1.交割先决条件 1.1乙方的内部决策机构已批准本次股权转让。 1.2目标公司的内部权力机构已批准本次股权转让。 1.3不存在任何法律程序、合同、协议、相关行业监管/监督部门问询或其他安排,将可能导致本次股权转让将全部或在主要方面被禁止、受到限制、或受到其他妨碍,或者以其他方式就本次股权转让提出异议、索赔或寻求其他救济,或者可能对本次股权转让施加限制或条件,或者在其他方面对本次股权转让造成干扰。 2.付款 本次股权转让采用一次性付款支付的方式,本协议签署后的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106万元人民币; 2.3甲方根据本协议约定将本次股权转让价款付至乙方指定的账户。 2.4交割 本协议生效且甲方按照本协议约定足额支付全额股权转让价款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乙方协助甲方及目标公司办理本次转让的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四)过渡期损益归属及安排 本协议签署日至交割日为过渡期,在过渡期内,标的股权对应的过渡期损益由甲方享有或承担。 (五)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支付其应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乙方书面催告甲方履行其付款义务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仍未支付的,每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金额为应付未付股权转让价款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支付相当于本协议总转让价款20%的违约金。 2.在不排除相关方根据本协议规定提前终止本协议的前提下,除本协议另有明确约定的情形外,如一方(以下简称“守约方”)因任何其他方(以下简称“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做出的任何声明和保证、承诺或约定或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或责任)而遭受任何直接经济损失,则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担全部损害赔偿责任。 五、本次交易的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以评估价值为基准,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公司拟转让持有的微瓷32%的股权,交易对价为106万元人民币,交易对方以现金方式支付。本次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其他安排 根据本次交易的《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即交割日),微瓷将同步完成董事长及董事会的变更,李明之先生将辞去微瓷董事长职务。 本次变更完成后,公司将不再向微瓷委派董事。除上述情形外,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情况。本次交易所得款项将用于公司日常经营。 七、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是基于公司的长远战略发展考虑,旨在优化公司资源配置和产业布局,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发展的需要。本次交易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转让后公司持有微瓷19%股权,微瓷仍为爱司凯参股公司,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尚未签署,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转让协议为准。公司敬请投资者关注协议尚未正式签署可能带来的不确定性风险,并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交易的后续进展,并依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微瓷科技(江西)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3、《微瓷科技(江西)有限公司2024年度和2025年1-6月审计报告》(司农专字[2025]25006620010号); 4、《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事宜涉及的微瓷科技(江西)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信德评报字(2025)第Z01589号(SD))。 特此公告。 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