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谷华泰(300121):波米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审计报告

时间:2025年10月30日 02:48:41 中财网

原标题:阳谷华泰:波米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审计报告



波米科技有限公司
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审计报告





索引 页码
审计报告 1-5
公司财务报表
— 资产负债表 1-2
— 利润表 3
— 现金流量表 4
—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5-7
— 财务报表附注 8-97


1. 营业收入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审计中的应对
波米科技公司收入确认政策详见财务 报表附注三、19。我们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 —了解和评价波米科技公司与收入

如波米科技公司财务报表附注五、29 所述,波米科技公司2025年1-6月、2024 年和 2023 年营业收入金额分别为 28,949,975.19元、33,948,949.42元、 32,795,046.62元。 营业收入是波米科技公司的关键业绩 指标,其核算的准确性以及是否确认在恰 当的会计期间存在错报风险,因此我们将 营业收入确认事项作为关键审计事项。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及运行 情况; —获取波米科技公司与客户签订的 销售合同,检查合同关键条款,结合对波 米科技公司管理层的访谈及对行业惯例 的了解,评价波米科技公司的收入确认 政策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 —选取交易样本,检查核对合同、订 单、出库单、签收单等原始单据,检查收 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选取样本对客户 回款进行检查,评价相关收入的真实性; —选取重要客户,检查工商登记信 息及其他资料,评价交易的合理性; —向主要客户函证销售金额和应收 账款余额,并对重要客户进行走访,核实 波米科技公司收入确认的真实性; —分析营业收入的变动情况,结合 行业状况,检查销售单价、销售数量和销 售毛利的变化是否合理; —执行截止测试审计程序,就资产 负债表日前后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样 本核对相关支持性文件,以评价收入是 否被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检查和评价波米科技公司管理层对 收入确认的会计处理以及相关信息在财 务报表中的列报和披露是否恰当。
2. 递延所得税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审计中的应对
波米科技公司递延所得税确认政策详 见财务报表附注三、21。 如波米科技公司财务报表附注五、14我们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 —访谈波米科技公司管理层,了解 公司业务发展情况,以及公司未来的经

所述,波米科技公司2025年6月30日、 2024年12月31日和2023年12月31日递 延所得税资产金额分别为 7,492,924.09 元、9,891,221.95 元、8,771,184.23元。 递延所得税资产实现的可能性受诸多 因素影响,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依赖于 管理层的重大判断,管理层在做出判断时 需要评估未来是否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 额,以及未来产生上述应纳税所得额和转 回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可能性。由于在预 测未来应纳税所得额时涉及管理层的重大 判断与估计,同时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的 准确性对财务报表影响较大,因此我们将 递延所得税资产作为关键审计事项。营计划; —获取了经管理层批准的有关公司 未来期间的盈利预测,评估其编制是否 符合行业总体趋势及公司自身情况,销 售增长率、毛利率等关键参数选取是否 合理,并对其可实现性进行评估; —就可抵扣亏损金额的准确性以及 到期的年限,我们核对了波米科技公司 的所得税年度申报表等支持性文件; —复核了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是 否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 扣亏损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 得额为限; —执行了检查、重新计算等审计程 序,复核波米科技公司确认的递延所得 税资产的准确性; —检查和评价波米科技公司管理层 对递延所得税的会计处理以及相关信息 在财务报表中的列报和披露是否恰当。
四、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波米科技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波米科技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波米科技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波米科技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五、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
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波米科技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波米科技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本页无正文)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北京 二○二五年十月二十九日

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出资额(万元)
3,500.00
1,000.00
500.00
5,000.00
2023年 2月 8日,波米科技召开股东会决议如下:同意阳谷霖阳电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向公司增资 189万元、阳谷泽阳电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向公司增资 138万元,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5,327万元。此次增资完成后本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出资额(万元)
3,500.00
1,000.00
500.00
189.00
138.00
5,327.00
2023年 11月 13日,波米科技股东会决议如下:同意聊城惠鲁睿高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向公司增资 79.905万元、聊城昌润新旧动能转换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向公司增资 79.905万元、聊城睿高致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向公司增资 53.27万元、刘保乐向公司增资 20万元、孟宪威向公司增资 20万元、马桂兰向公司增资 20万元、贾志臣向公司增资 10.654万元、柴建华向公司增资 5.327万元、张桂英向公司增资 5.327万元,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5,621.388万元。此次增资完成后本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出资额(万元)
3,500.00
1,000.00
500.00
189.00
138.00
79.905
79.905
53.27
20.00
20.00
20.00
10.654
5.327
5.327
5,621.388
公司住所:山东省聊城市阳谷县狮子楼办事处清河西路 369号
注册资本:56,213,880元
法定代表人:王传华
营业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波米科技主要从事聚酰亚胺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目前的主要产品包括非光敏性聚酰亚胺与光敏性聚酰亚胺涂层材料以及液晶取向剂,主要应用于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半导体(先进)封装与液晶显示面板制造领域。

本财务报表于 2025年 10月 29日由本公司批准报出。

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的披露相关规定编制。
2. 持续经营
本公司对自 2025年 6月 30日起 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和情况。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的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包括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收入确认和计量等。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于 2025年 6月 30日、2024年 12 月 31日、2023年 12月 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 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期间为公历 1月 1日至 12月 31日。

3. 营业周期
本公司正常营业周期为一年。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本公司编制和披露财务报表遵循重要性原则。本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事项涉及重要性标准判断的事项及其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如下:
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该事项在本财务报表 附注中的披露位置
五、7
十三、十四
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本公司现金流量表之现金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流量表之现金等价物指持有期限不超过 3个月、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且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7. 外币业务
本公司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所产生的折算差额除了为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8. 金融工具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满足下列条件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的一部分,或一组类似金融资产的一部分),即将之前确认的金融资产从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1)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届满;2)转移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或在“过手协议”下承担了及时将收取的现金流量全额支付给第三方的义务;并且实质上转让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或虽然实质上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如果金融负债的责任已履行、撤销或届满,则对金融负债进行终止确认。如果现有金融负债被同一债权人以实质上几乎完全不同条款的另一金融负债所取代,或现有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负债的条款几乎全部被实质性修改,则此类替换或修改作为终止确认原负债和确认新负债处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会计进行确认和终止确认。

(2)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方法
本公司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根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当且仅当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才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

在判断业务模式时,本公司考虑包括公司评价和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金融资产业绩的方式、影响金融资产业绩的风险及其管理方式以及相关业务管理人员获得报酬的方式等。在评估是否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时,本公司对金融资产到期日前的出售原因、时间、频率和价值等进行分析判断。

在判断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时,本公司判断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包含对货币时间价值的修正进行评估时,判断与基准现金流量相比是否具有显著差异;对包含提前还款特征的金融资产,判断提前还款特征的公允价值是否非常小等。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是因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产生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①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公司该分类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等。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①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除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该分类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其他债权投资、应收款项融资等。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本公司不可撤销地选择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一经作出,不得撤销。本公司仅将相关股利收入(明确作为投资成本部分收回的股利收入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的后续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不需计提减值准备。当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留存收益。本公司该分类的金融资产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除上述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分类或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该分类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

本公司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确认的或有对价构成金融资产的,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只有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时,本公司才将金融资产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3)金融负债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除了签发的财务担保合同、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及由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以外,本公司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本公司将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包括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只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本公司才将金融负债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①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②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该金融工具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③包含一项或多项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除非嵌入衍生工具对混合工具的现金流量没有重大改变,或所嵌入的衍生工具明显不应当从相关混合工具中分拆;④包含需要分拆但无法在取得时或后续的资产负债表日对其进行单独计量的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

本公司将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作为购买方确认的或有对价形成金融负债的,按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

(4)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1)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

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未来 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 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对于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形成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等应收款项,本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以及合同资产,本公司选择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如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应收款)、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本公司采用一般方法(三阶段法)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未来 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关于本公司对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判断标准、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等披露参见附注八、1。

本公司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金融工具和合同资产的减值进行评估时,根据历史还款数据并结合经济政策、宏观经济指标、行业风险等因素推断债务人信用风险的预期变动。不同的估计可能会影响减值准备的计提,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可能并不等于未来实际的减值损失金额。

2)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减值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本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以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公司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将金融工具分为不同组别。本公司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金融工具类型、信用风险评级、债务人所处地理位置、债务人所处行业、逾期信息、应收款项账龄等。

①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本公司根据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的账龄、款项性质、信用风险敞口、历史回款情况等信息为基础,按信用风险特征的相似性和相关性进行分组。对于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本公司判断账龄为其信用风险主要影响因素,因此,本公司以账龄组合为基础评估其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根据开票日期确定账龄。

②应收票据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本公司基于应收票据的承兑人信用风险作为共同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并确定预期信用损失会计估计政策:a.承兑人为商业银行的银行承兑汇票,本公司评价该类款项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不确认预期信用损失;b.承兑人为非商业银行的商业承兑汇票,参照本公司应收账款政策确认预期损失率计提损失准备,与应收账款的组合划分相同。

③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的减值测试方法 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如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本公司采用一般方法(三阶段法)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未来 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未来 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 (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 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 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关于本公司对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判断标准、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等披露参见附注八、1。

本公司根据款项性质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包括员工往来及备用金、应收其他款项、政府部门往来等。

3)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减值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若某一客户信用风险特征与组合中其他客户显著不同,或该客户信用风险特征发生显著变化,例如客户发生严重财务困难,应收该客户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率已显著高于其所处于账龄、逾期区间的预期信用损失率等,本公司对应收该客户款项按照单项计提损失准备。

4)预期信用损失的会计处理方法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并根据金融工具的种类,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或计入预计负债(贷款承诺或财务担保合同)或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

(5)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对于金融资产转移交易,本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与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及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①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移而收到的对价及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①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之和,与分摊的前述金融资产整体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对所转移金融资产提供财务担保方式继续涉入的,按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和财务担保金额两者之中的较低者,确认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财务担保金额,是指所收到的对价中,将被要求偿还的最高金额。

(6) 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处理方法
本公司按照以下原则区分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1)如果本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

有些金融工具虽然没有明确地包含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义务的条款和条件,但有可能通过其他条款和条件间接地形成合同义务。2)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权益工具。在某些情况下,一项金融工具合同规定本公司须用或可用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其中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等于可获取或需交付的自身权益工具的数量乘以其结算时的公允价值,则无论该合同权利或义务的金额是固定的,还是完全或部分地基于除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的市场价格以外的变量(例如利率、某种商品的价格或某项金融工具的价格)的变动而变动,该合同分类为金融负债。

本公司根据所发行的优先股、永续债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结合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这些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属于金融负债的,相关利息、股利(或股息)、利得或损失,以及赎回或再融资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等,本公司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属于权益工具的,其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时,本公司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

(7)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本公司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1)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2)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9. 存货
本公司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半成品、库存商品等。

存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存货实行永续盘存制,领用或发出存货,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实际成本。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在确定其可变现净值时,库存商品、半成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按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用于生产而持有的材料存货,按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本公司存货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本公司按照类别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公司对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在确定其可变现净值时,按照存货组合的整体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10. 合同资产与合同负债
(1) 合同资产
合同资产,是指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如本公司向客户销售两项可明确区分的商品,因已交付其中一项商品而有权收取款项,但收取该款项还取决于交付另一项商品的,本公司将该收款权利作为合同资产。

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和会计处理方法,详见上述附注三、8金融资产减值相关内容。

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类别折旧年限(年)预计残值率(%)
房屋及建筑物205
机器设备105
运输设备55
电子设备35
办公设备55
本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12.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13. 借款费用
本公司将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构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确定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包括需要经过 1年以上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当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后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在资本化期间内的每一会计期间,本公司按照以下方法确认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借入专门借款的,按照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占用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其中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14. 无形资产
本公司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权及非专利技术、软件使用权等,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量,其中,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和相关的其他支出作为实际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实际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确定实际成本。

(1) 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土地使用权从出让起始日起,按其出让年限平均摊销;专利权及非专利技术、软件按预计使用年限、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和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三者中最短者分期平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均摊销。摊销金额按其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当期损益。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2) 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包括研发人员职工薪酬、直接投入费用、折旧及待摊费用、其他费用等。

本公司根据内部研究开发项目支出的性质以及研发活动最终形成无形资产是否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将其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开发阶段的支出,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予以资本化:本公司评估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本公司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无形资产预计能够为本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本公司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对于不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开发阶段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15. 长期资产减值
本公司于每一资产负债表日对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项目进行检查,当存在减值迹象时,本公司进行减值测试。对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开发支出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期末均进行减值测试。

(1) 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减值
本公司在进行减值测试时,按照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确定其可收回金额。减值测试后,若该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其可收回金额,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

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回收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回收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回收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参考公平交易中类似资产的销售协议价格或可观察到的市场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的增量成本确定。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管理层必须估计该项资产或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确定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16. 职工薪酬
本公司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和辞退福利。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等,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等,按照公司承担的风险和义务,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设定受益计划。对于设定提存计划根据在资产负债表日为换取职工在会计期间提供的服务而向单独主体缴存的提存金确认为负债,并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本公司目前无设定受益计划。

辞退福利是由于辞退员工产生,在本公司作出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17. 预计负债
当与对外担保、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未决诉讼或仲裁、产品质量保证等或有事项相关的业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负债: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当前最佳估计数进行复核并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18. 股份支付
用以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授予后立即可行权,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如需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如果修改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条款,至少按照未修改条款的情况确认取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得的服务。此外,增加所授予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修改,或在修改日对职工有利的变更,均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

如果取消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则于取消日作为加速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尚未确认的金额。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作为取消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但是,如果授予新的权益工具,并在新权益工具授予日认定所授予的新权益工具是用于替代被取消的权益工具的,则以与处理原权益工具条款和条件修改相同的方式,对所授予的替代权益工具进行处理。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授予后立即可行权,在授予日以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如需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负债。

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19. 收入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 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或服务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 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 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本公 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指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 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本公司根据合同条款,结合其 以往的习惯做法确定交易价格,并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 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本公司以不超过在相关不 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确定包含可变对价的交 易价格。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 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并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该交 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 履行履约义务:
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1)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2)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3)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 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 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考虑商品或服务的性质,采用投入法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本公司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 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1)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或服务负有现时 付款义务;
(2)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 有权;
(3)本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4)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 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本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是销售商品收入,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本公司收入确认具体会计政策描述如下:
国内销售:国内销售根据合同约定的交货方式将货物发至客户或客户自提,并经客户签收后确认收入实现。

出口销售:出口销售收入按照销售合同约定和《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20)的规定,以出口货物的控制权转移作为确认出口收入的时点,合同中对控制权转移条款有特别约定的,从其特别约定。

20. 政府补助
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政府补助在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计量,对于按照固定的定额标准拨付的补助,或对年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时,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1)元计量。

本公司的政府补助包括财政拨款、贷款贴息等。其中,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如果政府文件中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本公司按照上述区分原则进行判断,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

本公司取得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的,区分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和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两种情况,分别按照以下原则进行会计处理:(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供贷款的,本公司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21.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本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

本公司对除以下情形外的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1)暂时性差异产生于商誉的初始确认或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非企业合并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2)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的。

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除以下情形外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1)暂时性差异产生于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非企业合并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2)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能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本公司在很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可抵扣亏损的限度内,就所有尚未利用的可抵扣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取得应纳税所得额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因此存在不确定性。

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22.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号》
财政部于 2022年 11月 30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 16号)。解释 16号“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解释 16号 “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 2023年 1月 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本公司未提前施行该事项相关的会计处理。

本公司执行解释 16号的相关规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号》
财政部于 2023年 10月 25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 17号),其中“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 2024年 1月 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本公司未提前施行相关事项的会计处理。

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计税依据
按应纳税销售额乘以适用税率扣除允许抵 扣的进项税后的余额缴纳
流转税额
流转税额
流转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
2. 税收优惠
本公司于 2021年 12月 15日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并取得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联合颁布的 GR202137004748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的有效期为 3年;本公司于 2024年 12月 7日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并取得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联合颁布的GR202437005492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的有效期为 3年,2023年、2024年、2025年1-6月均享受高新技术企业 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五、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2025年6月30日余额2024年12月31日余额
13,430,491.0517,687,718.39
13,430,491.0517,687,718.39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2025年6月30日 余额2024年12月31日 余额
  
  
  
3.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2025年6月30日余额2024年12月31日余额
1,148,485.783,458,741.75
176,000.00 
1,760.00 
1,322,725.783,458,741.75
(2) 本公司报告期各期末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人均为资信状况良好的金融机构,该类票据到期日不超过一年且无法兑付的风险很小,信用风险低,故未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3) 报告期各期末本公司无用于质押的应收票据。
(4) 应收票据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列示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
    
1,324,485.78100.001,760.00
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
1,148,485.7886.71  
176,000.0013.291,760.001.00
1,324,485.78100.001,760.00
1) 应收票据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账龄组合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176,000.001,760.00
176,000.001,760.00
(5) 应收票据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2025年1 月1日余 额2025年1-6月变动金额   
 计提收回或转 回转销或 核销其他
 1,760.00   
 1,760.00   

(6) 报告期各期末无已经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7)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核销的应收票据。

4. 应收账款
(1) 应收账款按账龄列示

2025年 6月 30日 账面余额2024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
20,893,398.3512,416,445.92
  
 7,168.00
19,168.0012,000.00
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2025年 6月 30日 账面余额2024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
7,168.0012,000.00
12,000.00 
20,912,566.3512,435,613.92
(2) 应收账款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列示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比例 (%)金额计提比例 (%)
    
20,912,566.35100.00228,101.991.09
20,912,566.35100.00228,101.991.09
20,912,566.35100.00228,101.99
(续)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比例 (%)金额计提比例 (%)
    
12,435,613.92100.00139,748.461.12
12,435,613.92100.00139,748.461.12
12,435,613.92100.00139,748.46
(续)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比例 (%)金额计提比例 (%)
    
10,743,538.29100.00114,905.301.07
10,743,538.29100.00114,905.301.07
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比例 (%)金额计提比例 (%)
10,743,538.29100.00114,905.30
2) 应收账款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账龄组合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20,893,398.35208,933.99
19,168.0019,168.00
20,912,566.35228,101.99
(续)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12,416,445.92124,164.46
7,168.003,584.00
12,000.0012,000.00
12,435,613.92139,748.46
(续)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10,723,170.29107,231.70
8,368.001,673.60
12,000.006,000.00
10,743,538.29114,905.30
(3) 应收账款报告期内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2025年 1 月 1日余 额2025年 1-6月变动金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其他
139,748.4688,353.53   
139,748.4688,353.53   
(续)

2024年 1 月 1日余 额2024年变动金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其他
114,905.3024,843.16   
114,905.3024,843.16   
(续)

2023年 1 月 1日余 额2023年变动金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其他
105,243.019,662.29   
105,243.019,662.29   
(4) 报告期内不存在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报告期各年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应收账款 2025年6月 30日余额合同资 产2025 年6月 30日余 额应收账款和 合同资产 2025年6月 30日余额占应收账款和 合同资产2025 年6月30日余 额合计数的比 例
14,663,202.01 14,663,202.0170.12%
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应收账款 2025年6月 30日余额合同资 产2025 年6月 30日余 额应收账款和 合同资产 2025年6月 30日余额占应收账款和 合同资产2025 年6月30日余 额合计数的比 例
1,005,000.00 1,005,000.004.81%
691,573.73 691,573.733.31%
645,000.00 645,000.003.08%
404,700.82 404,700.821.94%
17,409,476.56 17,409,476.5683.26%
注:单位一、单位二各包含两家公司,其分别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故合并计算。

(续)

应收账款 2024年年末 余额合同资 产2024 年年末 余额应收账款和 合同资产 2024年年末 余额占应收账款和 合同资产2024 年年末余额合 计数的比例
8,152,400.00 8,152,400.0065.56%
782,500.00 782,500.006.29%
490,000.79 490,000.793.94%
390,500.00 390,500.003.14%
353,549.88 353,549.882.84%
10,168,950.67 10,168,950.6781.77%
注:单位一、单位二各包含两家公司,其分别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故合并计算。

(续)

应收账款 2023年年 末余额合同资产 2023年年 末余额应收账款和 合同资产 2023年年 末余额占应收账款和 合同资产2023 年年末余额合 计数的比例
7,312,000.00 7,312,000.0068.06%
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应收账款 2023年年 末余额合同资产 2023年年 末余额应收账款和 合同资产 2023年年 末余额占应收账款和 合同资产2023 年年末余额合 计数的比例
700,000.00 700,000.006.52%
650,000.00 650,000.006.05%
396,900.64 396,900.643.69%
342,000.00 342,000.003.18%
9,400,900.64 9,400,900.6487.50%
注:单位三包含两家公司,其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故合并计算。

5. 应收款项融资
(1) 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2025年 6月 30日 余额2024年 12月 31日 余额
15,359,266.822,172,832.23
15,359,266.822,172,832.23
(2)本公司持有的应收款项融资承兑人均为资信状况良好的金融机构,该类票据到期日不超过一年且无法兑付的风险很小,信用风险低,故未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3)报告期内本公司无用于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无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

(4)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终止确认金额
1,432,375.71
1,432,375.71
(续)

 
终止确认金额
8,544,000.00
8,544,000.00
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2025年 6月 30日 余额 2024年 12月 31日 余额  
金额比例 (%)金额比例 (%)金额
523,699.27100.00450,718.85100.002,447,401.93
523,699.27100.00450,718.85100.002,447,401.93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报告期各年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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