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辉能源(300438):调整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最高保证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商品期货套期保值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有关的碳酸锂期货品种。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逐步扩大,现有场内市场的期货期权交易品种不能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进一步有效控制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成本的不利影响,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品种进行调整,其他套期保值相关事项保持不变。调整后的公司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情况如下: 一、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情况概述 (一)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为减少生产经营所需相关原材料价格的大幅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公司计划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以有效管理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增强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二)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1、调整后的交易品种:公司开展的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品种限于在场内及场外市场交易的与公司生产经营有关的原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铜、碳酸锂等。 2、交易工具:包括但不限于期权、期货、远期等衍生品合约。 3、资金额度: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上述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4、资金来源: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5、期限及授权: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品种进行调整,其他套期保值相关事项保持不变。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以逐利为目的,主要为有效降低原材料市场价格剧烈波动对公司经营带来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如下: 1、市场风险 理论上,各交易品种在临近交割期时期货市场价格和现货市场价格将趋于回归一致,但在极个别的非理性市场情况下,如市场发生系统性风险,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走势相背离等,会对公司的套期保值操作方案带来影响,甚至造成损失。 2、政策风险 如期货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导致市场发生剧烈波动或无法交易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 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按照经公司审批的方案下单操作时,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如果合约活跃度较低,导致套期保值持仓无法成交或无法在合适价位成交,令实际交易结果与方案设计出现较大偏差,甚至面临因未能及时补足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的风险。 4、内部控制风险 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风险。 5、技术风险 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权限、操作流程及风险控制等方面做出明确的规定,建立有效的监督检查、风险控制和交易止损机制,在整个套期保值操作过程中所有业务都将严格按照上述制度执行。 2、公司合理设置完善的期货业务组织机构,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严格在董事会批准的权限内办理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同时,加强对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增强风险管理及防范意识。 3、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仅限于与公司经营业务所需的原材料相关性高的商品期货品种,业务规模将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在制订交易方案的同时做好资金测算,合理调度资金;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规划和使用资金,在市场剧烈波动时做到合理止损。 4、公司内部审计部定期及不定期对套期保值交易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人员执行风险管理制度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及时防范业务中可能出现的操作风险。 四、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并在财务报告中正确列报。 五、相关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调整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进一步有效控制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成本的不利影响,且公司已制定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调整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调整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进一步有效控制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成本的不利影响。公司已经制定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为公司从事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规程。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调整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2、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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